一心一意为中小企业——专访沈阳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陈弘
发布日期:2011-12-26 来源:《中国投资•企业导刊》
一心一意为中小企业
——专访沈阳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陈弘
文/本刊记者 曾异香
有“东方鲁尔”之称的沈阳市,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促进了沈阳市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今年以来一些地区的中小企业受宏观调控影响出现了局部倒闭潮,而据相关调查显示,截至8月份,沈阳市今年没有一家中小企业因得不到资金支持而倒闭。
那么,沈阳市的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到底如何?又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实战经验?不妨让我们来听听沈阳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陈弘的解说。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投资•企业导刊》:请谈谈目前沈阳市中小企业的总体情况以及产业集群发展情况。
陈弘:中小企业已成为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税收的主要来源,安置就业的主要渠道和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企业数量持续增长,经济贡献明显加大。目前,沈阳市中小企业总量为317713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95%。预计到年底,全市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中99%以上是中小企业,其宏观数据用非公经济数据替代)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09亿元,比上年增长13%,占全市比重为65.7%,实现地方级税收400亿元,占全市比重达83.3%。
就业总量持续扩大,惠及民生作用日益增强。截止目前,全市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约280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75.6%。我市新增城镇实名制就业人数达25.03万人,其中新增就业岗位的90%来自中小企业。
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有144户中小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200户被市政府认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1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80家;有312个和60个产品(技术)被分别认定为辽宁省和沈阳市“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服务企业初见成效。通过采取以公共性服务机构为引导、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体、商业性服务机构为补充的三种服务方式,初步建立起市、区(县)和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服务大厦全面构建了中小企业企业培训、企业维权、企业融资、企业财税、人才招聘、管理咨询、技术援助、创业辅导、网络信息、专家咨询10个专业服务平台和22个服务窗口。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被工信部评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关于产业集群建设情况,近几年我市以“规模整合和内涵提升”为重点,突出区域特色,对产业集群进行了五次大的调整,在此基础上,我市规划了28个产业集群,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形成了以主导产业为主、上下游产业配套、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每个集群内都确定一家企业为龙头企业加以扶持,起到了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园区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使用的有2个,正在建设的有7个。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28个集群(园区)基本上达到了“七通一平”。引导推进产业集群围绕产业扩展,延长产业链开展有特色的小型专题招商活动,取得了实效。截止10月底,全市28个产业集群完成总产值4410亿元,同比增长33%;上缴税金84亿元,同比增长32%;入驻企业2055户,从业人员33万人。在建项目324个,计划总投资681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8亿元。超过百亿产值的集群已达17个,其中200亿以上已达11个。全年预计实现产值5055亿元。
尽管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旧普遍存在规模小、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低、竞争实力差等问题,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任务仍十分艰巨。从外部看,我市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上受发展环境、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仍较突出,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一是企业规模较小,综合实力不强,发展不够平衡。二是融资渠道狭窄,贷款难度很大。三是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服务能力亟待提升。四是管理水平偏低,创新能力较弱,人才严重短缺。五是扶持政策尚未宣传落实到位,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
落实政策
《中国投资•企业导刊》:沈阳市一项调查显示,截至8月份,沈阳几年来没有一家中小企业因得不到资金支持而倒闭。一些中小企业老板高兴地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沈阳市在政策上对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支持,在资金上对中小企业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局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政策上做了哪些支持?
陈弘:沈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不断在优化政策环境上加大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初,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
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30条),今年年初,市政府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沈阳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要素制约多、税收负担重、创业门槛高、服务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给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开放、公平、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今年年初,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立法计划重要项目。从年初开始,我局成立了《条例(草案)》起草小组,制定了《条例》起草计划。组织人员深入区县和中小企业开展了专项调研。分别组织召开了区、县有关部门领导座谈会和中小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听取区各方面的意见。同时,借鉴其先进的立法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草案)》由我局书面征求了市发改委等14个市直部门的意见,采纳了7个部门提出的20条意见,经反复修改后形成了《条例(草案)》,市直14个部门进行了会签。并于10月20日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会议表决通过,经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为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证,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将发挥规范、引导的作用,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范。《条例》共九章四十条,主要内容是执法主体、中小企业统计制度、资金支持、融资担保、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公共服务、权益保护等,将为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多渠道缓解融资难
《中国投资•企业导刊》: 中小企业局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帮助中小企业们融资,使得中小企业“不差钱”?
陈弘:融资难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近年来,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寻求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新办法,最大限度地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一是探索融资渠道,稳步推进中期集合票据发行。从2010年9月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筹备发行工作以来,由建设银行为4家中小企业发行规模中票总额度为1.12亿元,现在己完成企业征集、预评级、评级、审计、担保、反担保、增信、制作发行募集书和法律意见书,己上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审批,近日报送中国交易商协会注册核准,预计明年初发行。这将是我省发行的第一支中小企业中期票据。
二是通过担保桥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政府注资的担保机构沈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9年开办资金增加到1.25亿元,由于担保资本金的增加,其业务量突飞猛进,截止至今年3季度末,担保中心今年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159笔,担保金额6.5亿元,帮助企业获得贷款7.7亿元。
三是创新担保方式,为中小企业打开贷款融资渠道。政府注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针对中小企业缺少银行接受的抵押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灵活的反担保方式,除房地产抵押外,还开发了摊床抵押、设备抵押、车辆抵押、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仓单质押、林权质押、应收账款保理、知识产权质押等二十余种反担保方式,为更多的中小企业得到银行贷款开辟了新的渠道,目前,在担保中心今年的担保业务中,以实物资产作为反担保方式的仅占担保额的不到30%。
四是搭建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与驻沈金融单位反复沟通,去年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商谈,将沈阳市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国开行在沈阳市的中小企业借款平台。去年6月,国开行与沈阳市政府正式签约,明确了服务中心作为国开行借款平台、担保中心作为担保平台的业务模式。该平台今年前三季度已向我市55户中小企业发放国开行贷款超过1亿元。
明年任重
《中国投资•企业导刊》:又到年底了,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小企业局的工作是否完美收官?明年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陈弘: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沈阳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年初确定的“十二五”“倍增”计划目标稳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目标,应该说为“十二五”开局起了好头。2012年,我们针对沈阳中小企业发展,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全面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建设“五个沈阳”,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突出“改革、创新、文明”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优发展环境,推进产业转型,提升服务水平,夯实发展基础,在发展中促转型、在转型中谋跨越,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跨越发展。
1. 全面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系列服务活动
实施“千户百亿”融资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培育1000户中小企业,及时跟踪监测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状况,优先给予各项金融扶持,力争通过本次活动实现中小企业各类融资100亿元。
搭建中小企业征信平台。在已征集的信用档案试点10000户中筛选出5000户中小企业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帮助金融机构全面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以此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和正向信用激励机制的建立,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防范信用风险,推动金融机构提供快捷优质的信用信贷支持。
搭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平台。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采取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储备50户中小企业做好上市培育和上市推动工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帮助企业完成股权投资。
搭建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平台。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工具直接融资。加强对债券融资的宣传和引导,指导中小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及时申报申请。
搭建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平台。积极与辽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开展合作,大力推广信用保险融资这种无抵押的融资方式,以此改变企业融资观念,增强企业信用意识。
搭建中小企业网络融资平台。通过积极宣传来增强影响力,并在此基础上扩大规模,充分利用沈阳中小企业融资网络平台的优势,使中小企业足不出户就能了解融资产品和办理信贷业务,实现快捷便利的中小企业融资新方式。
开展融资服务活动。开展大型银企对接活动。明确重点服务对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的现状和贷款需求;深入驻沈金融机构,广泛了解金融产品。按照“政府引导、银行主导、中介推动、企业参与”的形式,组织大型银企对接活动。开展银担战略合作活动。开展全市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活动。举办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结果发布暨银担战略合作签约会。
开展融资服务宣传活动。开展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进县区、进园区、进厂区“三进”活动;市、区两级联动举办一次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举办金融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与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较好的银行进行有针对性地合作,按照“政府组织推动,银行独立审核,围绕重点领域,创新合作机制,实现市场化操作”的原则,签订“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利率封顶备忘录”。
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培训活动。邀请国内专家对各区、县(市)政府有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举办中小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信用专题培训。
2 .全方位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按照“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作思路,组织社会服务资源构建一个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服务网络,使其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完善国家级公共示范服务平台, 着力服务中小企业。以“特色服务”为重点,完善人才招聘服务平台。以“提高员工素质”为重点,完善企业培训平台。以“电子商务”为重点,完善网络信息平台。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完善小企业创业辅导平台。以“提高效益”为重点,完善管理咨询平台。以营造环境为重点,完善维权服务平台。以国际合作交流为重点,搞好中日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构建多功能服务网络。健全县区综合服务机构,构建市县区二级服务网络。开展服务机构的星级评定工作,构建骨干服务队伍。有效发挥专家委员会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服务。
实施成长型企业工程,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5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务实的服务,通过开展上门走访,维权指导等活动,同时为成长型企业开展人员培训、管理咨询、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产品转型升级
全面推进企业创新。鼓励中小企业实施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帮助中小企业积极申报省市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促进中小企业产业优化升级。
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引导中小企业在价值链条上着力抓高端,发展精、深、细加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要着力引导传统产业领域的企业向新兴产业领域迈进,尤其要鼓励企业高起点进入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培育一批中小企业骨干队伍。实施“千百十”工程,即,树立千户成长型企业、非公百强企业和百户省级重点“专精特新”项目、十个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继续开展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再树立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使之三年达到一千户。
4.全面打造中小企业企业发展政策环境
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适时出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对《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要大张旗鼓宣传,认真组织落实。要打破“玻璃门”,消除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切障碍,打造投资创业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