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或设立中小企业私募债偿债基金
发布日期:2012-04-17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业内人士17日表示,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地方政府将在推荐发行企业以及后期偿债风险保护上发挥作用。有高新园区小企业表示,当地政府同意利用政府资金设立偿债基金,在债券未能偿付且担保无效时,对债券持有人提供债券发行总额20%的补偿。
有券商表示,在与一些地方政府洽谈时,对方对于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表达了积极支持的意愿。一方面,政府可以牵头推荐符合发债条件的中小科技企业并确定发债的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有望共同出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成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偿债基金,为辖区内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担保。
有高新园区小企业透露,目前在其发债方案中,当地政府同意利用政府资金设立1-2亿元的偿债基金,在债券未能偿付且担保无效时,对债券持有人提供债券发行总额20%的补偿。在条款设计中,政府将债项本息全额或部分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承诺在担保机构代偿能力不足时对企业提供风险补偿,为辖区内的重点小企业提供融资保障以及偿债风险保护。
业内人士认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政府对偿债作出一定承诺将受到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欢迎,但这一模式是否能在各地推广尚不可知。有券商人士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毕竟不能等同于政府担保的债券,偿债基金的来源应当多元化。未来偿债基金的资金来源、如何给中小企业增信、如何引入评级机构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