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企业导刊》2011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11-10-28 来源:《中国投资•企业导刊》
救中小企业还是救高利贷?
8月中旬,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在温州调研中小企业融资难时,有关部门汇报的情况还是“一片大好”:银行系统没有收贷、没有提高利息,中小企业倒闭、老板跑路只是个别现象。而视察团从其他途径了解到的情况则远不是那么乐观。现在的事实是,高利贷崩盘来得比预计的更早更猛烈。
好在随着有关部门终于“觉醒”和高层介入,各种救助政策措施陆续出台,预计局面终将得以稳定。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尽管有观点认为市场的问题应该由市场自己调节,政府不该出手,但毕竟中小企业是容纳就业的主力军,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出手扶持是应该的。但我们也认为,救还是不救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该救的坚决不救。至少,以下两种情况应当被排除在救助名单之外。
其一,危机始作俑者。这场危机固然是因银根缩紧而起,但根子还是于民间资本失去理性。媒体报道称《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虽然后来辟谣说,这个数据系断章取义,但很多企业、家庭乃至政府官员参与高利贷是不争的事实。那些抛弃温州人勤奋、实干传统,将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来的资金投向高利贷的投机行为,必须付出代价,得到教训。否则,好了伤疤忘了疼,危机还会一再上演。
其二,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企业存在的前提,是能够以低于销售价格的提供产品或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承受经济起伏和市场波动的企业,就应该被淘汰。如果政府出手救助,那就违反了市场规律,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将无从谈起。
因为金融危机,资金要素被过度强化,淡忘了企业经营的其他要素,如市场、技术、管理、土地、人力等被淡化,企业情况一不好,就归咎于融资难。其实纵使有再多的资金,如果一个企业产品没有市场、技术低下、管理不善,它也走不远。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过程中的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来自美国的专家Belden Daniel说:“当其他所有的生产要素都具备时,良好的资金可以有助于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金融资金是最后登场的供应要素。”这句话当引起业界的深思。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