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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导刊


创业者逃出生天

发布日期:2014-01-22      来源:《企业导刊》 作者:叶檀
2013年底,修订公司法,象征中国经济体制更加市场化。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不再要求公司股东(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投资公司可以为五年)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此外,股东缴纳出资后不需验资,营业执照不再登记实收资本,股东出资证明书也不再载明出资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被取消。
   上述法律改革,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没有钱的创业者可以设立公司大张旗鼓创业。可以说,是为非传统领域的年轻人量身订制的改革,IT、文化等领域的年轻人有福了,而传统领域、金融领域,由于特殊性,由于项目资质等要求,改革不可能激进。
   这次改革速度之快显示了改革的急迫性,推进改革的决心。从提出议程到从大常委会通过只有短短两个月,这是现行体制下法律条款修订的最快速度。
   必须清醒的是,中国的营商环境并不友好,并且此次公司法修订降低注册资本只牵涉到营商环境改革的极小一部分,中国市场化改革任重道远。
   世界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从2003年开始,每年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于去年10月报告,基于11个指标集,中国在185个国家中排名91位。虽然排名不高,但中国与印度已是金砖四国中进步最快的国家。
   根据世界银行对于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中国在硬件上的改革很成功,比如设立破产法、物权法等等,此次降低注册资本金也属于硬件改革中的一项。但在11项指标中,软件改革更难也不容易见效。
   如涉及程序监管的复杂性和成本,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供应、登记财产、缴纳税款、跨境贸易几项,我国排名中位,而在法律制度的力度方面则瞠乎其后,包括民企获得信贷、保护投资者、执行合同、解决破产和雇佣员工。我国建立信用体制的任务非常繁重,从食品安全危机、金融庞氏骗局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此次改革执行的是宽进严管,对于企业的诚信进行严厉监管,以期建立起基础信用体制,这是正确的改革方向。下一步则是树立法律尊严,让所有企业、所有人在法律设立的游戏规则下,公开公平竞争。
   我们为市场化改革喝彩,同时提醒,目前的改革只是长征第一步,改硬件容易改软件难,对于中国市场体制而言,更难的是软件改革,体制、执行力、文化等诸多领域的改革。
   虽然只是第一步,方向是正确的,也就有了些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