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报的新提法看民营企业大有可为
发布日期:2013-11-21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两个都是”是第一次写入党的文件,揭示了企业改革的方向与重点
文/李锦
11月12日晚公布的三中全会公报,一大亮点在于提出 “两个都是”的重要思想,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地位。
此次三中全会首次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两个都是”是第一次写入党的文件。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被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且,在很短的表述中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揭示了企业改革的方向与重点。
事实上,高层最近频繁提及非公有制经济,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9月9日,李克强在英国《金融时报》撰文称,“我们已经并将进一步通过简政放权,推进结构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近几年,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地位不对等,非公有经济无法得到与公有经济相同的地位和利益。虽然“新旧36条”从政策法规方面为民资获得了大部分领域的参与权利,但是由于固有的垄断,民企仍遭遇“玻璃门”,难获真正平等。多年来经受“玻璃门”遭遇的民营企业,仍谨小慎微,不愿过多畅想。
显然,十八届三中全会为非公经济提供了新的的历史机遇。三中全会继续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途径,进一步深化对民资开放力度,呼唤民企大发展的时期到来。
此次三中全会在很短的表述中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常重要。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也是极好的发展机遇。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国企改革就更有希望了。国企改革应当走一条“国民共进”的新路。
中国建材的“央企市营”就是这样一条道路。2007年,中国建筑材料集团通过组建南方水泥公司的方式进入水泥行业,重组的主要对象是南方6省份(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江西、广西)的民营水泥企业。重组后,南方水泥总资本100亿元,中国建材持股80%、民营资本占10%、社会法人股占10%。
这个案例有一定的方向性示范作用。南方水泥的重组并不是简单买断民营中小水泥企业股权,实现国有化,而是通过整合、吸收、保留原民营企业部分股份和经理人,发挥其民营企业的活力。这种“央企民营”模式是“央企的壳,民营的瓤,吸收双方的优势,超过各自原来的那个体制,是一种双赢的市场化选择。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
“央企的实力加上民企的活力等于企业的竞争力。”这是中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的解释。
宋志平同时还是中国医药集团董事长。2003年,中国医药集团也引入了民营战略投资者——上海复星医药,双方合资成立国药控股股份,前者占股51%。合资公司在香港H股整体上市。
但是,国企母公司直接与民资合作,推进混合所有制,这样的案例仍属凤毛麟角,更多的是在二级、三级,甚至四级公司的合作。在国资委监管的113家中央企业中,母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更是仍未破题。公开资料显示,只有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南方电网、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和中国商飞公司等几家中央企业为母公司股权多元化形式(多元化不等于混合所有制,股东大多是国有机构、地方政府、社保基金等,而不是民营资本),其他基本上仍是国有独资。
这些年,在《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过程中,国企改革引入民资的步伐进一步加快。2012年5月25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积极引入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转变发展方式”。
当然,民营资本想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还存在现实的障碍。显而易见的一个障碍就是,不少国企体量巨大,民营企业想要参股并获得一定的话语权,获得10%左右的股份,也需要民营企业拿出数十亿、甚至几百亿的资本。
民营资本进国企,不能够一步到位,应当采取渐进式的方式,优先从竞争性较强的领域、规模较小的国企进入。《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到,民间投资主体之间或者民间投资主体与国有企业之间可以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境外投资。
民营资本进国企,成立基金进入是一个思路。民营资本有活力,同时更讲究回报,要想把民间资本引入到正规的投资渠道中来,通过基金来聚集分散的民间资本,通过团队专业管理去实现稳健收益,这将是民间投资未来的一个重要形式。
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必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我们从三中全会公报的制度设计上看到这个方面的进展,看到国民共进的新的希望。惟其如此,我们才能聚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正能量,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下一步,探索民营基金聚合形式、完善国有产权、股权流转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新的课题会接踵而来。民营企业对这一点早认识早主动。(作者为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