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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业迎来规范整顿期

发布日期:2012-08-22      来源:《中国投资•企业导刊》
葡萄酒业迎来规范整顿期
   文/本刊记者 曾异香
   
   继7月1日《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实施后,近日,《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与之前葡萄酒行业的“十一五”规划进口葡萄酒成了最大受益者的情况有点不一样,新的五年规划中,扶持国产品牌成了亮点,同时这也为加强葡萄酒行业管理,规范葡萄酒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
   
   面临三大挑战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和消费者饮酒习惯逐渐改变,我国酿酒工业呈现了快速发展趋势,特别是葡萄酒消费逐年增长,已成为我国工业经济中增长较快且较具活力的产业之一。“ 十一五 ”期间,葡萄酒行业发展快速,呈现出经济效益与产品产量同步增长的良好局面。2010年,我国葡萄酒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8家。葡萄酒产量达到108.9万千升、销售收入325亿元、利税64亿元。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葡萄酒行业发展迅速,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于三个方面:
   酿酒葡萄基地建设明显滞后
   “十一五”期间,我国葡萄酒产量快速增长,但原料品质及保障能力已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拥有稳定酿酒葡萄种植基地的企业较少,企业可控原料比例较低,酿酒葡萄仍以赤霞珠等品种为主,其它品种相对缺乏,导致产品比较单一,亟需在“ 十二五”期间加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并对酿酒葡萄苗木培育、栽培模式、农药使用、产量控制等方面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从源头保障葡萄酒产品质量安全。
   科技创新能力相对不足
   在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造技术装备方面的科技投入相对不足,葡萄酒生产企业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仍然较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葡萄酒酿造微生物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缓慢;对优良酿酒葡萄品种选育和种植技术、葡萄酒品质控制技术和装备等方面的研究还有待加强;部分大型葡萄酒生产加工关键装备仍需进口。同时,部分地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大幅增长,加工产能持续扩大,但种植、酿造、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无法 满足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葡萄酒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时间较短,行业自律意识比较薄弱,标准制修订等工作也相对滞后,葡萄酒产品分级制度尚未完全推广,造成个别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缺乏规范。部分酒庄酒、冰酒等名不符实,消费市场存在质量良莠不齐和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现象,个别企业甚至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准入条件限制中小酒企
   
   “十二五”期间,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葡萄酒文化和知识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营养健康的重视,低酒精度的葡萄酒在酒类消费中的比例将继续增加,为行业发展提供了空间。当然,相应地为进一步加强葡萄酒行业管理,规范葡萄酒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信部于6月份颁布了我国首个《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
   该条件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对葡萄酒企业的规模和生产力方面进行了限制。企业(项目)规模要求如下: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不包括葡萄酒原酒的新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000千升。新建葡萄酒原酒生产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3000千升。以购入葡萄酒原酒(包括进口葡萄酒原酒)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的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2000千升。
   《条件》一出就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争议。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刘云生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条件的准入门槛太高,从企业(项目)规模,布局的规定,都将小厂家扫地在外,长此下去只有国有葡萄酒厂商和拥有大资本葡萄酒生产商才能生存下去,这样只会造成强中更强,不利于市场竞争。烟台白洋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涛说道:“也许今后,我国可以参照葡萄酒行业规范比较成熟的国家,针对中小型葡萄酒企业再出台相关的条文。”
   对于新条件限制中小企业的说法,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人士表示,《条件》的出台可能会对中小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初衷是为了对葡萄酒市场加以引导,使葡萄酒行业有序发展。葡萄酒市场现状不健康,不能完全任由市场调控。该政策对葡萄酒生产,原酒和销售三类企业进行规范,并不是保护大企业、大资本,对中小企业也不是有意限制。
   
   “十二五”期间四大重大工程
   
   《规划》提出,到2015年,葡萄酒产量达到220万千升,比2010年增长100%,年均增长15%;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增长85%,年均增长13%;利税120亿元,增长88%,年均增长13% 。
   为有效完成这个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几大重大工程。
   葡萄酒原料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按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大力推动葡萄酒生产企业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支持企业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保障葡萄酒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具体包括:
   (1)加强酿酒葡萄品种区域化与砧木选育。大力推进酿酒葡萄品种的区域化工作,筛选适合本区域的酿酒葡萄品种,发展中国特色的酿酒葡萄和葡萄酒;按照“适地适栽,适种适管”的原则,优化栽培技术方式,规范农药使用;在主要产区建立一批酿酒葡萄砧木培育基地,筛选适合本区域的砧木品种,推广嫁接苗种植。
   (2)建立酿酒葡萄种植示范基地。开展酿酒葡萄区划管理工作,支持企业在优良产区建立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在各主要产区的主要区域分别建立高标准、高质量的酿酒葡萄种植示范基地,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种植技术、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种植,保障酿酒葡萄原料的质量和供应。
   葡萄酒行业科技创新工程
   主要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包括:
   (1)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推动葡萄酒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培育葡萄酒行业科技人才队伍。重点突破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先进酿酒葡萄栽培和管理技术,适合本区域的葡萄酒酿酒酵母等菌种的选育、葡萄酒质量等级标准等的研究,为我国葡萄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关键装备自主化。开展葡萄酒行业所需的压榨、除菌过滤和无菌灌装设备等关键设备以及酿酒葡萄机械化种植设备的自主化研发,提高我国葡萄酒产业关键装备的自主化水平。
   (3)提高资源利用率。按照循环经济的生产模式建设葡萄酒产业集群,指导现有葡萄酒生产改造升级,提高葡萄皮渣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主要产区建立葡萄酒固体排放物的综合利用企业。
   (4)节能减排。研究开发葡萄酒生产用水循环利用和减排技术、冲洗用水等流量控制技术。
   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葡萄酒标准体系,加强企业检(监)测能力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发布实施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明确企业在产业布局、原料保障、生产规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必备条件等。
   (1)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以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为中心的追溯体系,实现从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加工、流通、消费 全过程的产品信息可追溯。
   (2)葡萄酒企业检(监)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增加原料检验、生产过程监测、产品检验等仪器配置,支持主要葡萄酒产区建立服务企业的葡萄酒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为企业提供产品检测、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3)完善葡萄酒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葡萄酒质量标准,规范葡萄酒产地、年份、品种等方面的管理,研究制定冰葡萄酒等特种葡萄酒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范。
   (4)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诚信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覆盖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切实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广告宣传、产品追溯与召回等方面的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产品安全长效机制 。
   品牌文化建设工程
   大力推动优势葡萄酒产区品牌建设,培育和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诚信度高、特色鲜明的葡萄酒生产企业。
   (1)指导并加强品牌建设。针对各地区资源条件和企业特点,制定本地区葡萄酒品牌建设规划,细化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明确地区葡萄酒品牌定位,加快优势品牌的建立与推广,增强其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2)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有能力的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实施行业整合,将以产品质量和特色为核心的品牌文化贯彻到产业链的各环节,建立集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物流、销售一体化的产业结构模式。
   (3)葡萄酒文化建设。结合我国传统文化,特别要结合各区域历史、民族、饮食等文化,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葡萄酒文化。
   (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国外先进技术和高水平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参加国际葡萄酒展会,展示我国葡萄酒产业形象。
   与2010年我国葡萄酒的实际产量和销量相比,“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几乎都是翻番,如何保证葡萄酒销量和产量同步增长?如何落实《规划》对原料、质量、创新以及文化的要求?这些问题都将需要产区政府和企业采取具体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