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银行能否成为搅局的“鲶鱼”?
发布日期:2014-10-28
没有线下网点,只在网上办银行,这种模式是否可行,既是专家们争论的焦点,更是管理层纠结的重心
文/张平
就在国庆节前夕,银监会正式批准阿里小微金服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而获批的浙江网商银行实际控制者就是阿里巴巴,即所谓的“阿里银行”。有专家指出,阿里欲以“蚂蚁”叫板传统金融这头“大象”是一个创举,这很可能会产生“鲶鱼”效应,从而挤压传统金融的生存空间。
所谓网商银行,其操作的全流程都是在自己的网络中,银行和客户的资金流动也在网上完成。如此资金、存款、贷款、服务、客户信用资料、资金流动状况,各种银行业务将与网络真正浑然一体。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而不是陡有其表的互联网+传统金融。
没有线下网点,只在网上办银行,这种模式是否可行,既是专家们争论的焦点,更是管理层纠结的重心。而现在银监会终于给网上银行松绑了,就是给金融创新让了路。银监会此举背后用意有三:
首先,打破传统金融的垄断地位,更好的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服务。一直以来,传统银行“嫌贫爱富”。越是缺钱创业越是需要贷款,可在现实中往往却最难获得贷款。其实这也难怪传统金融机构,因为传统银行跟踪贷款的财力、物力、人力是有限的,为了避免出现不良贷款率的上升,银行要么将大量的信贷投向国企央企,要么将贷款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而银行是否贷款给中小微企业只能主要看其是否拥有担保和抵押品,但这却是创业者们最缺乏的东西。而纯互联网银行的成立主要是弥补传统银行在中小微企业和个人业务上的短板。
再者,在批准浙江网商银行之前,阿里小贷的大数据平台,让监管部门觉得网贷大数据已日趋成熟。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往和今后的经营活动、企业前景、资金流向以及信用度等等信息均在网络的大数据库中,它能够使网商银行更为精确地评估客户的现状和前景,可以更大程度上减轻网贷银行的风险。这次阿里获批成立网商银行,主要是贷款给天猫、淘宝旗下的小微电商和个人,以及上游供应商。
最后,扩大阿里金融的活动空间,让出进一步金融创新的束缚。之前阿里靠类拟余额宝这样的产品来“吸储”,换而言之,就是用高收益来吸引用户来存款,从几百几千到几万都可以,这样便形成聚沙成塔,积少成多。不过最近余额宝受到监管压力很大,加上来自“银行正规军”竞争,致使其“年化收益率”持续走低。而阿里顺利拿到银行的资质,就意味着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吸储,这可以使每一个支付宝账号都会演变成“阿里银行”的银行账户。届时,不仅是投资者对把钱放在阿里金融愈加放心,更使阿里小贷升格为阿里银行后便可解开其更多金融领域的束缚。
现在有很多专家指出,随着浙江网商银行等5家民营银行的成立,将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不小冲击。不过笔者认为像浙江网商银行等民营银行更多的是与传统金融机构实行优势互补,其发展空间也有限,很难真正成为搅局的“鲶鱼”。
其一,无论是阿里小贷,还是筹建中的浙江网商银行,放贷目标是小微客户,这与天猫和淘宝的大部分商户高度重合,而这些给小微企业的贷款是传统金融业不愿意做的事情,而民营银行只是起到了弥补短板的作用,不可能给传统银行的业务造成实质上的冲击。
其二,像浙江网商银行这种纯网络银行,面签问题是其不能越过的“鸿沟”。所谓面签是指借款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等到贷款银行进行面谈和签字。另外,按规定银行开户也必须面签,这也是大型银行广布线下营业网点的原因。之前,哪家银行营业网点越多,吸储能力越强,业务量也越大。而网商银行争取的是做纯线上银行,无网点无现金。目前监管部门纠结的是该不该取消“面签”,给金融创新让出路来。
如果“面签”政策松绑,则意味着“线下营业网点”将由原来的优势变为劣势,并且网点数量越多的大银行受到负面影响越深。显然,各大银行绝不可能坐以待毙,特别是物理网点最多的“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会出面阻挠,而监管部门也不可能不顾及传统银行们的处境。之前管理层叫停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二维码支付,但对银联旗下的金融机构却网开一面,这就说明了管理层既希望于民营银行的发展,但并不想看到民营银行给国有银行造成丝毫冲击,这就是监管者的底线。
其三,这次浙江网商银行定位于提供适合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的服务,产品拟定位于20万以下存款和500万以下贷款。这种小存小贷的经营模式意味着阿里银行从事大型“对公业务”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阿里银行将无缘于大型企业和国家单位的存款和借贷。而对公业务一直是大型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从阿里银行一开始就被束住手脚来看,管理层更希望于网商银行服务于小微企业贷款方面,并不希望其对传统银行业务构成丝毫潜在威胁。
阿里的浙江网商银行正在获批筹建中,这是一家“纯互联网银行”,管理层能够对其放行,足见银监会有意鼓励民营资本的金融创新。但是我们同样也要看到,像浙江网商银行等民营银行永远不可能对传统银行业形成真正的挑战。这一方面体形庞大的传统银行业会对网商银行发起反击,另一方面管理层希望网商银行弥补传统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领域的短板,而并不想让其涉足大型的对公业务。如果是这样的话,民营银行的业务大致与传统银行分开层次,民营银行的“鲶鱼”效应无法真正发挥出来。(作者单位:上海富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