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企业导刊》2010年第十一期
发布日期:2010-11-29
深入贯彻落实“新36条”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36条”)意义重大、亮点很多。这个文件的颁布实施,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采取的重大举措。后金融危机时代,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对策应该以增强内生动力机制为重点。投资拉动应该从政府投资为重点转变为主要依靠民间投资。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去年和今年政府投资4万亿人民币,超常规扩大了信贷规模,2009年为9.6万亿元,今年计划新增贷款7.5万亿元,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但是,这种作法不可能做为长期的政策措施。据统计,目前民间资金大约有46万亿元,包括20万亿个人储蓄和26万亿企业、社会资本,为民间投资提供了充裕的来源。民间投资的载体多为中小企业,所以“新36条”的发布,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拉动国内消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新36条”亮点很多。第一次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据此审查、监督各级政府的财政计划,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投资要进一步向改善民生、节能环保、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自主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新36条”着重解决民间投资的行业准入问题。2005年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是,据有关方面调研,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而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新36条”把2005年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谈到的6大领域准入细化到18个行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努力消除“玻璃门”障碍。
“新36条”进一步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有利于深化垄断行业和领域的改革开放,有效增加垄断行业的资本和产品供给,大大加快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国防科技工业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和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有利于解决“看病难”、“上学难”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许多领域的体制改革都取得了重大成果,唯有教育体制改革和卫生医疗体制改革基本上没有多大进展。学校和医院仍然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本占据主体地位。服务水准不尽如人意,收费很高。小学、中学学生的负担很重,业余补习班比比皆是,搞得学生疲惫不堪,家长经济上精神上负担很重。新中国成立61年了,但是我们没有培养出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因此,我们必须深刻反思我们的教育体制、科技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卫生领域,有利于深化学校和医院建立新的体制机制,通过竞争,也可以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提高服务水平。
一个好文件出台不容易,但是能否尽快发挥更大作用,贵在落实,重在落实,难在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要的是要排除制度上和理论上的障碍。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全面清理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项目,对于保留的项目也要简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树立企业责任意识,积极创造满足市场准入的条件。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促进民间投资有效增长、经济结构优化、转变发展方式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