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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些“兜转”案件,为民企发展打造公平法治环境

发布日期:2019-06-29      作者:付中


        据媒体报道,山东某民营企业家程平花钱买下债权,结果案件执行兜转了14年,也没拿到抵押房产。被执行人以“瑕疵”为由进行申诉,导致案件反反复复,争议耗时多年,最终连最高法院都明确表示,该争议问题“没意义”,可仍然执行不了。案件如今被发回济南中院重新审查,继续新一轮的兜圈。

  这本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债权执行案件,债权转让合同清晰,权利人主体明确,却因被执行人的胡搅蛮缠,未能得到有效推进。不仅债权转让执行毫无进展,债主亦承担了高昂的机会成本,在执行泥潭里越陷越深,企业失去宝贵的发展良机,损失不小。

  在这起案件里,司法执行力不足是最关键的因素,这也导致多次裁决都未能得到执行。被执行人不仅没有配合法院“以房抵债”,还公然违反法院禁令,将房产进行出租牟利,这不仅严重侵犯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违反契约精神,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合法的债权交易陷入混乱。

  要打造良好的民企营商环境,就要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当地司法机构需要加强执行力,尽快解决债权转让纠纷,维护债主的合法权益。对拒不执行者,应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严厉追究违法责任,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让被执行人对法律产生敬畏心。

  目前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总量占比很大,是最具市场活力的经营主体,为经济增长、稳定就业、创业创新等做出了巨大贡献。从市场可以感知,营商环境优良的地方,通常是经济活力强、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的地方。因此,建设民企营商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极为重要。民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长期在市场参与博弈,深谙市场竞争规则的重要性,公平正义则是保障公平竞争的关键要素,也是影响企业投资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都有赖政府完善法治化制度环境,让民营企业得以轻装上阵、放心经营。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市场主体利益应得到法律保护。要充分发挥司法系统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开展调处化解。

  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就须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消除隐性壁垒,帮助市场主体稳定合理预期、重塑信心,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积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充分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