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上市前 最好发行集合债
发布日期:2011-06-29
中小企业上市前 最好发行集合债
——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刘永利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杨秦
虽然自2007年首支中小企业集合债问世至今,总计仅8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得以发行,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刘永利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乐观地表示,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空间超乎想象得大。刘永利同时也是“中小企业协会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办公室”的负责人,据其介绍,目前我国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大约有1100万家,其中具备发行集合债或集合票据条件的企业占到20%,即200多万家企业。如果平均以10家企业为一组,那么就可以捆绑出20多万支集合债或集合票据。现实是8支(仅指集合债,不包括集合票据),最大可能的空间是20万只,悬殊的数据如何来拉近,刘永利接受了本报专访,阐述了他的看法——
四年8支
受制于牵头者和担保者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近年来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情况?
刘永利:其实,捆绑式发行企业债券在国内很早就有。2003年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合债券发行,当时国内不同高新区的12家企业采用了“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的方式发债。而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始于2007年。2007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中小企业集合债的试点工作开展。2007年就发行了两支——深圳的“07深中小债”和北京的“07中关村债”。“07深中小债” 发行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5.7%,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07中关村债”发行规模为3.0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6.68%,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提供担保和再担保服务。
随后,2008年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出现停滞。2009年仅成功发行一支,是中小企业协会联合大连市政府组织发行的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由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中小企业共同参与,发行规模为5.15亿元,期限6年,由大连港集团公司提供3年的担保,信用评级AA级。
2010年至今,又发行了5支中小企业集合债,由北京(中关村二期)、江苏常州市、武汉市、河南省、成都市五地组织发行。
记者:已经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规模如何?分布行业特点如何?
刘永利:总共发了8支,额度总计在30亿元左右。行业总体来看还是以制造业为主。
记者:都是制造业?对于“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中小企业协会目前主要鼓励哪些产业和行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
刘永利:组织来自哪些行业的企业,我们参照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指导目录,除限制类以外的企业都可以参加。另外,2009年我国公布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六大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房地产行业也在我们考虑的范围之外。总体而言,我们目前比较关注的还是以制造业为主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企业,另外还考虑企业的可持续性。
记者:听您介绍,感觉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时断时续。是与货币政策的收放节奏有关,还是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特点有关?
刘永利:主要还是和发行特点有关。由于组织和审核的原因,中小企业集合债一般需要跨年度发行。首先是组织企业的时间比较长,深圳的“07深中小债”组织了2年半,中关村二期组织了4年半;成都的“11蓉中小”组织了13个月。河南省中小企业债是省发改委牵头的,用了3年半时间。武汉和常州的集合债也分别在一年半以上。08年大连债时间短一点,从中介机构进场开始调查到企业发行,花了9个月时间。另外,如果集合债上报到相关机构,如中小企业协会之后,还要“一行两会”(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 通过,这也需要5-6个月的时间。
记者:为什么组织起来这么慢呢?
刘永利: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目前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牵头组织的问题,另一个是担保问题。
和单个企业不一样,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企业,它们的质量和推进进度需要比较齐整。在实际操作中,中小企业集合债组织发行工作特别容易产生短板效应。在10个企业中,如果有一个企业在审计、法律尽职调查上落后,别的企业就得等它。这样就需要一个强势的协调组织或机构来推动,使得这些企业统一步骤。另外,从筛选企业的角度看,也需要很大的工作量。一般情况下由于地方政府人手少,日常事务多,组织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担保方面,中小企业集合债在发行制度上,要求统一担保人的信用级别不能低于AA级,一般地方政府很少能够解决这个难题。此前大连、成都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都是用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做担保,但这种情况的复制性不强,因为各地方政府情况不一样。据我们的分析预计,如果担保征信问题解决以后,会大大加快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至少能保证每年都会发行几支。
记者:在这方面,中小企业协会有什么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刘永利:我们现在也正在试图解决一些问题,比如担保问题,我们正在做试点。在今明两年,中小企业协会已经确定联合地方政府组织浙江杭州市和台州市这两支集合债,以及内蒙鄂尔多斯市的集合债,另外还有三四个地区也在做准备工作。对于这几家,中小企业协会已联合一家央企来做担保。这家央企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中国债券增信公司有点类似,但资产规模要大得多,而且这家央企来做担保的初衷是为了转型的需要和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担保问题解决以后,中小企业集合债的推广将更快一些。过去四年间才发8只,如果我们和这家央企试点合作成功之后,今年和明年集合债的发行数量可以翻番。
优势一比较
就会发现很明显
记者:我们也了解到,目前企业参与发行集合债,还是有顾虑的。一是审批程序复杂,需要多个部门、机构的核准,融资到手需要较长时间;二是集合债融资没有价格优势,票面利率、担保和发行费用三者相加,接近甚至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中小企业协会在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时,主要通过哪些手段来减少这两方面的顾虑的?
刘永利:价格没有优势?对此我不是很认同。先看间接融资。在当前稳健货币政策下,企业能从银行拿到项目资金贷款的微乎其微,能从银行拿到流动资金贷款的也较去年削减了40%。一个亿的授信,企业能拿到6000万的现金,已经很不错了。而且真正能到手的贷款,年息一般都超过10%,另外还要加上2.5%-3.5%之间担保费。
再看直接融资,如中小企业集合债,从票面利率来看,其和行业拆解利率是相关的。此前我们推动发行的大连债利率是6.53%,成都债是6.78%——目前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平均6.65%。未来,如果我们和担保公司合作,就有可能使得发行的集合债利率低于基准利率。
费用方面,这块主要有四项费用,包括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评级费。承销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区间,我们在办理时都是要求主承销商按下限收费。如果按照一个3年期的债券平均摊销的话,平均每年只有0.8-0.9%。其他的审计费、律师费、评级费我们也是按较低的费用来收取。总体看四项费用相加大概的费率在2%左右。
两者相加,通过集合债方式融资,所有费用加起来为每年8-9%,是低于间接融资的。
记者:目前,不少银行都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这一块是否会对中小企业集合债产生影响?两者的优势各在什么地方?
刘永利: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影响。各有各的优点。一般而言,在集合票据中,虽然有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但更多的是中小型企业;但在集合债券中,更多的是规模较大的企业。
集合票据借鉴了集合债的很多东西,同时也规避了企业债审批流程长的弱点。从后期的审批流程看,票据的确是快。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在注册办接收到集合票据申请以后,3个月内要完成注册。而集合债券一般需要要5-6个月。
不过从发行的角度看,还是债券好发行一些。债券可以在两个市场发行,一个是证券交易所,一个是银行间市场。而票据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一旦银行资金紧张,就可能加大发行难度。另外,债券在批准发行之前,券商就开始询价,销售工作就开始了,批准之后可能一周之内就能卖完。而票据在批准之后,按要求是两个月内要发行完毕,而银行一般会选择时机才发行出来。事实上,此前交易商商协会批准28支集合票据,发行工作一般都是批了一个月之后才正式开始发行。因此两者从整个时间跨度上相差并不如想象的大。
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我们中小企业协会而言,我们与地方政府共同、统一组织有关集合债的发行工作,是有长效机制的。我们专门开发了“集合债申报软件系统”,建立了集合债的数据平台,随时可以了解企业发债后的实际的用款情况、增长情况、提示企业按期还款等。同时中小企业协会还利用自身金融资源平台,进行后期的金融配套服务,为集合债相关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或VC或PE;帮助企业做一些上市咨询,推荐好的券商、保荐人、审计师和律师等。事实上,我们组织的大连债发行完毕后,大连一家企业,资料已经报会,准备在中小板敲钟上市了;同时大连另外两家企业已进入上市辅导期,成都两家企业也在做上市分析。通过集合债,让企业取得募集资金;在还债期间内,帮助企业上市。这一点我认为也是企业债的优势所在。
地方政府很重要
浙江省最积极
记者:分析目前各省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情况看,发行比较成功的是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的省份,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什么?中西部省份发行集合债券的难点在何处?怎样来改善?中小企业协会将如何来帮助这些中西部省份?
刘永利:首先来看为什么沿海发达省份积极性高一些。比如浙江吧,由于其资本市场实力比较雄厚,从政府部门人士到企业家,对资本市场了解也比较充分,能够意识到发行中小集合债更多地是为企业在实施IPO之前对企业进行规范性的处理,让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在机构投资者面前提前“路演”一下,所以积极性比较高。
反之,西部地区相对来说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比较滞后,首先是就是对资本市场不太了解。我个人认为,对于中西部来说,不管是集合债还是集合票据,有一个相关知识的普及过程。需要让他们了解到,中小企业集合债是企业上市之前最好的直接融资方式。在中西部,企业融资这么多年,都习惯于“短贷长用”等常用的手段。“短贷长用”早晚是病,而企业集合债券却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尤其是解决这些企业项目投资的资金。
中小企业协会也一直希望中小企业集合债能够在西部多发一些,从去年起也和西部几个地区进行了沟通,但总体感觉效果不大。比如说开说明会,由于企业不了解不重视债券,结果即使地方政府积极,也组织了企业来参与,但企业真正实际控制人到会的还是比较少。
记者:确实要多宣传和普及债券方面的知识,这也是我们媒体的义务。除了宣传,可做的还有哪些?
刘永利:地方政府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地方政府的支持对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展非常重要。集合债券或者集合票据如果要发行成功,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因为他们知道哪些企业的成长性比较好,哪些企业投资符合产业政策。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到目前为止支持力度最大的是浙江省政府。在浙江,对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从省长到主管副省长都有专项批示,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大力积极地配合,浙江省工信委也在动员各地组织企业参与。去年10月份,中小企业协会还与浙江省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在浙江省内为优秀的民营企业发行100亿额度的集合债。台州、杭州将是是第一期,两个加起来13、4个亿,大概今年8、9月份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明年上半年发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