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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浙江今年试点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4亿元

发布日期:2012-07-30
从浙江省政府了解到,今年浙江全省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4亿元,全额用于市县,优先用于公益性项目,相关预算调整方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
   
   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为2500亿元,浙江省是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试点省份。
   
   据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介绍,根据政府综合财力、偿债能力、债务状况及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等因素,财政部核定浙江省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104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其中,核定计划单列市宁波17亿元,比上年增加4亿元。
   
   钱巨炎表示,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将全额用于市县,支持市、县(市)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公益性项目及铁路、普通公路建设,适当向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重点区域倾斜。
   
   据了解,去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舟山群岛新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浙江省正在实施的“四大国家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