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给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
发布日期:2013-12-28
李子彬会长2013年12月28日,于CCTV《创业榜样》浙江峰会暨中国民营企业经济发展论坛上部分讲话内容: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以来,已经35个年头了。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关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共16章60个重点,2.2万字,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战略重点、工作机制和时间表、路线图。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老百姓的种种关切与期盼一一作出回应。《决定》的内容非常丰富,读起来令人震撼,令人振奋,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勇于担当的精神和忧患意识,深化改革的脉搏与老百姓的心声一起跳动。
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最大亮点
《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决定》是至少要管到2020年的纲领性文件,到2020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定型。而要落实这个“决定性作用”,就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决定》把这一点作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从1993年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来,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两个字的改动,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市场作用认识上的深化和巨大进步,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决定》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个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最擅长、最迷信的就是行政审批、对市场过度的干预,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比如,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的限制,特别是电信、电力、石油、石化、铁路、教育、卫生等领域,民营资本难以进入。必然形成行业垄断,而利益垄断必然导致低效率和腐败。又比如,地方保护主义和各地市场条块分割,必然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在地方政府保护下,一些落后产能,享受不适当的地方保护和支持,以至于它们不能被及时淘汰,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使生态环境恶化不能得到根本性的遏制。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一个亮点
《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长期以来,把企业分为“国有、私有”,认为国有企业姓“社”,私有制企业姓“资”,或者是滋生“资”的土壤。国有企业在获得土地、资金、政策方面有种种照顾,非公企业则相反,在土地、资金、政策等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既不是全公,也不是全私,而是公私混合的。各种所有制企业都有它的优缺点,比如,人们在谈到国企的优势时,通常会讲到技术力量强,人才济济。讲到民营经济的优势,说它机制灵活,勇于创新,自负盈亏,敢冒风险。国企敢冒风险吗?一是缺少动力,二是经过层层审批,结果把机会就丧失掉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把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不是更好吗?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必然要求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组成经营班子。这样企业就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政府就不能随便干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可以进入国企现有的大部分领域,为民企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给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最近一、二十年,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积累了大量财富,于是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家在海外设立一个公司,举家移民海外或办理绿卡。对外说是国外的生态环境好,小孩上学受到的教育好。但是搞个外国护照,人并没走,还是要在国内做生意,并没有去国外享受新鲜的空气。实质上是不放心,担心自己的财产安全。
三、市场准入管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是《决定》中值得关注的一项突破
长期以来,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很不公平的,尽管国务院先后发表了鼓励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两个“36条”,每次发表之初,广大中小企业欢欣鼓舞,可是不久又失望了。“玻璃门”现象比比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除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都可以依法自由进入,“清单”只管企业不能做什么,其他的领域一律放开,把更多的经济发展机会向民企开放,大幅度收缩了政府审批范围,减少了相应的寻租空间,企业发展更多的依靠自身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且在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政府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投资环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国内消费需求和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为民间资本和广大中小企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面临的重大问题。根本解决城乡发展不断拉大的趋势,必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第一个方面,我国现在的城市化水平,按城市常住人口计算是52.6%,按城市户籍人口计算是35.0%,也就是说,有大约2.5亿进城农民并没有成为市民。进城农民工在城里干着最累最脏的活,住着最差的房,拿着最低的工资,他们享受不到市民的社会保障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存在大量困难。特别是留在农村留守的老人生活更是艰辛,农村的留守儿童的窘境更是难以想象。中央决定,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的户籍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的户籍限制,合理确定大型城市的落户条件,严格限制特大型城市人口规模。有序将这一、二亿进城农民转为城市市民,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将会推动建材业、建筑业、教育、卫生医疗、商业、文化、体育等一系列产业的发展。到2030年,预计我国城镇化率再提高二十个百分点,还将有近三亿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居住。不要把这几亿农村人口进城仅仅看作巨大的“负担”,而要把这看成是实现中国现代化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各级政府应该积极面对这个不可避免的过程,科学、严谨、扎实地做好各方面应对工作。
另外一个方面,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改革措施,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植业和养殖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改革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基础性条件。因为只有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才有可能实现农业的水利化、机械化,推进农业种子工程,发展农牧产品的加工、贸易,促进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而这一进步的过程,将会为民间资本、国企资本,大量进入农业和农村创造大量机会。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必然促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为中小企业的大力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三中全会还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农民富,中国才富;农村美,中国才美;农业强,中国才强。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
五、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方面的改革,将会促进中小微企业得到有效的金融服务
金融的内容十分丰富,以至于人们常常忘记金融是干什么的。三中全会的金融改革是要回归金融的本源,它的本源是保障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经过三十几年的改革,许多机构和个人获得了良好的金融服务,甚至是过度的金融服务。而广大中小微企业等草根们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金融服务,甚至根本就没有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创造了80%以上的城镇社会就业,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它们的贡献是巨大的,它们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但是各类商业银行信贷发放,中小微企业获得的贷款放大了说也只占20-25%。而且在全国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数量近1400万户,其中与银行有借贷关系的只有200万户左右。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不到5%,而95%的融资是靠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
三中全会决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这将打破几十年来国有资本基本上对银行业的垄断,逐步实现银行业的充分竞争。《决定》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规范化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
我在这里还要特别讲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科学技术研发分为基础科研、应用科研、公益科研三大类。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应用科技研发的主力军,推动科技进步和国家产业升级转型的重要生力军。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华为、中兴、腾讯等大型高科技企业的摇篮,是培训高科技人才的基地,也是培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大课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茁壮成长是推动我国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是轻资产,高风险,除了人、技术、智力、几台电脑之外,别无资产。所以,在当前以资产抵押作为贷款前置条件的各商业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几乎是进不了它们的门。由于缺钱而被扼杀在摇篮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比比皆是。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不是一个科技问题,而是股权投资市场、债权融资市场极不完善、股权性的资本公用不足问题。应该明确将股权和债权市场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将社会资本作为投资主体力量,确保资金向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配置。同时应适当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提升场外交易市场(OTC)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新三板”与地方股权交易平台的制度融合,探索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增信集合债、可转换债、以及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打通股权投资和债权融资的连接通道。
我相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深化改革必将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在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将取得更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