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推进科创金融建设,1月11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这17条政策措施旨在解决科创类中小企业长期资本获得不足的问题,从扩大信贷融资规模、优化融资担保体系、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力度等方面为科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在资金扶持方面,投入总共280亿元的政策性资金,提高对科创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担保性融资支持30亿、企业票据再贴现150亿和科创企业股权投资基金100亿。
在增加信贷投放方面,鼓励辖区内银行2020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力争开拓科创类客户不低于贷款户数的15%。
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了提高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科创类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力度等覆盖科创型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项金融服务举措。
“科创金融十七条”包括:
一是增加信贷投放,实现“三个15%”的量化指标,即鼓励辖区内银行2020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力争开拓科创类客户不低于贷款户数的15%。
二是加大再贴现资金支持力度,提高专项票据再贴现额度至不低于150亿元。
三是增强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对服务科创类企业担保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再增资20亿元。
四是充分发挥再担保公司作用,对北京再担保公司增资10亿元。
五是提高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将资金使用范围扩展至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
六是支持科创类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在京境内外上市公司总量超过600家。
七是加快“新三板”改革落地,发挥北京市科创类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发行和交易的引领作用。
八是扩大“双创债”融资规模,力争2020年“双创债”融资规模较2019年实现翻番。
九是推动在京设立私募股权交易平台,拓宽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十是增强政府资金服务科创企业能力,设立100亿元科创企业股权投资基金。
十一是加强金融机构的股债联动,促进科创类企业信贷投放风险与收益匹配。
十二是发挥“畅融工程”平台作用,建立各级投资基金与科创类企业对接机制。
十三是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用,推动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基金用于解决科创类企业流动性难题。
十四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
十五是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监管容忍度。
十六是推广小微企业首贷和续贷业务集中办理模式,及时、高效对接科创类企业的首贷、续贷融资需求。
十七是加大清理市属国企、政府机关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力度。
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区做好“科创金融十七条”落实工作,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把服务科创、民营、小微企业作为金融业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科创企业健康发展,培育更多、更优、更强的科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