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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已成公益慈善第一捐赠主体

发布日期:2014-01-22      来源:《企业导刊》 作者:欧阳君山 朱小群 王斌芸
民营企业在保持作为第一捐赠主体地位的同时,在公益慈善上诸多地方也可圈可点,表现出持续性、稳定性、专业性和对效益的追求
   
   文/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联合课题组
   
   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主要状况
   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起步较晚
   尽管改革开放是在“共同富裕”的承诺中起步的,但相对于民营经济的快速成长而言,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应该属于起步较晚。主要原因倒不在于民营企业缺乏公益慈善之心,而是因为蕴藏在民间的慈善力量没有被唤醒。由于公益慈善在西方列强侵华中曾充当的角色,也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福利与保障皆由政府包办的制度设计,“公益”尤其“慈善”几乎被视为贬义,甚至有专家发现,直到1994年2月16日刊发《为慈善正名》的重要文章,《人民日报》几乎没使用过“慈善”一词,结果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公益慈善概念得不到普及,无法形成公益慈善的良好氛围与环境,限制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整个社会对公益慈善的参与。自1994年4月成立中华慈善总会以后,半官方的慈善组织相继成立,1999年6月并获得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2007年3月全国“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也第一次写进“支持发展慈善事业”,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并提出慈善事业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但事实上,一直到2008年之前,在民间层面都没有形成足够的公益慈善舆论氛围。一个细节应该能够印证这一点,2007年5月,颇有影响的《福布斯》杂志宣布取消已连续编制三年的中国慈善榜,解释就是“中国的慈善事业还不能形成气候”。
   民营企业在公益慈善上保持作为第一捐赠主体
   2008年构成一个拐点,在年初南方低温雨雪灾害尤其是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的刺激下,我国民间的慈善力量迎来了一次全民性井喷,全年全国接收各类捐赠款物总额突破1000亿元,相对2007年迅猛增长246%。但2008年之所以被称为“中国慈善新纪元”,更重要的是公益慈善意识得到普及。部分一线城市的社情调查显示,90%以上的被访者表示向灾区捐过款物。据统计,2008年中国大陆地区个人捐款达458亿元,人均捐款34.66元,是2007年人均捐款额(2.5元)的13.5倍,在年度捐款总额中占到54%,一改此前个人捐赠难超总额20%的格局。重要的可能还不是捐赠数额,而是广大民众公益慈善意识一定程度的觉醒及实际的参与。毫无疑问,这为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奠定了舆论基础,提供了舆论动力。这得到成都市工商联数据的佐证,不完全统计,2008年,成都市工商联系统共捐款捐物5.2594亿元,史无前例。从全国层面看,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统计,在2008年的抗震救灾捐赠中,民营企业捐赠达到企业捐赠总额的64%,三分天下近其二。
   对2008年公益慈善的突破性井喷,原因主要被归结为南方低温雨雪灾害尤其是汶川大地震的全民大动员。但单纯从民营企业的情势看,与其说2008年捐赠问题的突破是因救灾抗震而刺激的井喷,不如说是民营企业在公益慈善上因相对滞后而带来的后发优势。后来的事实或许能够证明这一点,自从2008年成为第一捐赠主体后,民营企业一直就是捐赠第一主体。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接收捐赠总量超过542亿元(不含志愿者服务价值),其中资金捐赠386亿元,物资捐赠折合156亿元。从捐赠主体成分看,企业仍是境内捐赠第一主体,捐赠总额为272亿元,占境内捐出款物总额466亿元的58.5%;其中民营企业捐出款物总额直超过113亿元,占到企业捐赠的55.82%,是第一主体中的第一主体。相比之下,国有企业的捐赠量就少许多。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统计,在不同类型的企业捐赠中,国有企业的捐赠比例为22.09%,不及民营企业所公布的一半。
   民营企业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都延续了作为捐赠第一主体中第一主体的地位。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对基于公开媒体报道、自身日常监测和中华慈善奖数据库中的样本分析显示,企业捐赠(不含以企业家个人名义的捐赠)分别达到样本总量的59.94%、57.48%和58.05%,显而易见是捐赠第一主体;在企业捐赠中,民营企业捐赠分别达到样本总量的56.73%、57.89%和41.51%,构成企业捐赠中的第一主体。这从成都市的不完全统计上也反映出来,据成都市慈善总会的数据,民营企业捐赠在该会所接受的捐赠中比例突出,2011年达到80.96%,2012年是77.08%。
   民营企业在公益慈善上越来越理性
   民营企业在保持作为第一捐赠主体地位的同时,在公益慈善上诸多地方也可圈可点,表现出持续性、稳定性、专业性和对效益的追求。
   一是捐赠对象相对集中而稳定,重视捐赠的社会效果。样本分析显示,民营企业的捐赠对象都比较正统且集中,大额捐赠尤其如此,多以半官方的慈善会和基金会为主,近几年来向基金会的分流越来越大。对2012年度的民营企业大额捐赠样本统计发现,约39%的捐赠流入慈善会系统,约27%的捐赠流向了基金会。民营企业也普遍重视捐赠的社会效果,通过冠名基金来实施捐赠的越来越多,稳定性越来越高。
   二是捐赠指向愈加多元化,体现更广泛的社会关怀。教育和扶贫一直是我国受损助的重要领域,也是民营企业捐助的重要指向。近几年来,民营企业的捐赠指向正趋多元化,如卓尔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诗歌》杂志“闻一多诗歌奖”捐赠500万元;黑龙江兴安矿业开发集团向拜泉县政府新农村建设捐赠7000万元;湖南家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长黄玉彪捐赠1000万元设立个人文化专项基金。捐赠指向的多元化反映了民营企业更广泛的社会关怀与更深刻的社会责任,在社会建设方兴未艾的今天,这一动向值得关注。
   三是慈善专业化趋势明显,这尤其表现在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自立基金会。根据基金会中心网的统计,截至2013年9月30日,我国共有企业型基金会471家,其中民营企业基金会362家,占到企业基金会总数的77%。应该说,基金会的成长速度是非常快的,尤其是数量规模,年增长30%~40%。
   
   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存在的突出问题
   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参与捐赠的企业数量规模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尽管民营企业是第一捐赠主体,但相对我国庞大的民营企业数量来讲,参与捐赠的企业仍然只是少数,准确说是极少数。中华慈善总会早年的一个统计曾显示,国内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近几年情况大有改观,但从民营企业的捐赠总额及少数突出企业的权重看,基本可以判定,参与捐赠的企业仍只是少数大中型民营企业,尤其部分利润足够高的大中型企业,占民营企业绝对多数的小微企业大部分都还在沉默之中。以成都市为例,按成都市慈善总会的数据,2011年向该会捐赠的企业是133家,2012年大幅增长,达到245家,但相对于成都市超过20万家的民营企业,仍然是零头不到。
   二是捐赠的慷慨度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估算,2010年,民营企业捐赠总额386亿元,占境内企业捐赠的64.55%,占整个社会捐赠总额的37.40%,占到当年我国GDP的0.097%;2011年,民营企业捐赠总额279.73亿元,占境内企业捐赠的64.19%,占整个社会捐赠总额的33.14%,占到当年我国GDP的0.0593%;2012年,民营企业捐赠总额275.06亿元,占境内企业捐赠的57.98%,占整个社会捐赠总额的33.65%,占到当年我国GDP的0.053%。显而易见,即便乘以2(保守估计,民营经济总量在我国GDP中的份额已接近甚至超过50%),也远低于欧美国家捐赠占GDP的比重——0.5%~2%不等。
   三是自立基金会仍有大幅扩张空间。民营企业自立基金会已是潮流涌动,根据基金会中心网的统计,截至2013年9月30日,我国共有民营企业基金会362家,按2011年度的数据,民营企业基金会的总资产为33亿元。但无论从资产上,还是从数量上,民营企业在非公募基金会上大有可为。2013年9月,瑞银参与发布的《2013世界超级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境内资产净值超3000万美元(1.84亿人民币)的超级富豪达1万余人,他们原则上都可以自立基金会。事实上,民营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士根本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可自立基金会。
   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动机有待升华
   无论哪一类捐赠主体,参与公益慈善有一定的现实或世俗动机,都是可以理解的。公益慈善也的确具有某些现实功能,如提高企业内部团结。这得到本课题问卷调查的有力支持,高达85.3%的选答认为参与公益慈善能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从我国的现状看,部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参与公益慈善的动机略显低俗,甚至存在误区:一是部分功利色彩较浓,把公益慈善当形象广告;二是部分流于怨天尤人,从我做起不足;三是部分在抵扣税上计较,责任意识明显不强。
   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基础建设有待提升
   虽然民营企业慈善专业化趋势明显,但自立基金会的仍然只是小众,而且慈善网络永远也是发展公益慈善的基础设施,我国在继续强化和优化慈善网络建设上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慈善组织数量规模仍然偏小。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注册的慈善组织为4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约25.5万个,民办非企业机构20.4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慈善组织数量不足,既是公益慈善事业不发达的结果,也是公益慈善事业不发达的原因,明显限制社会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参与。二是慈善组织的客户体验仍供应不够。理想的公益慈善行为,纯粹发自衷心,应该不求任何回报。这一点也得到调查问卷的支持,但这并不就意味着可以不供给任何的客户体验。不知道自己捐赠的款物去向哪里,也不知道捐赠的款物去向后作用如何,更享受不到任何的客户体验,捐赠主体还会持续捐赠吗?三是慈善组织的品质尤其是透明度仍有待提高。2013年度,中国透明指数达到60以上的公益慈善组织比例从20.4%上升至29.6%,进步明显。但我国慈善组织的品质仍有待大力提升,尤其透明度不足,不仅导致慈善组织的公众吸引力不够,甚至让人对公益慈善产生反感,“郭美美事件”就是证明。
   
   促进和改善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建议
   大力发展社会公益慈善,民营企业大力参与社会公益慈善,在我国更是现实性强、针对性强、前瞻性强,时代呼唤已经是经济建设生力军甚至主力军的民营企业同时充当社会建设生力军,特别是争做公益慈善的主力军。建议如下:
   (一)培育优良慈善文化,以无形之力感召民营经济领域通过公益慈善升华自身价值:一是学习和借鉴先行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慈善文化;二是挖掘和开发中华传统文化固有的慈善文化;三是在慈善文化上推陈出新,并利用各种媒体和场合不断宣讲。
   (二)创造供给丰富多彩的客户体验,以非对称回报激励民营经济领域参与公益慈善:一是由权威机构打造年度公益慈善排行榜并颁发年度大奖,提供荣誉体验;二是由慈善机构组织受助人与捐赠人互动,乃至现场互动,提供情感体验;三是由党政部门向优秀捐赠人颁发特别身份甚至授予政治身份,如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提供身份体验。
   (三)扫清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政社分开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参与公益慈善: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紧扣服务和统筹的定位,该放手的就放手;二是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以财政购买实际支持慈善组织发展;三是进一步降低公益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并鼓励民营企业自立包括基金会在内的公益慈善组织;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所得税法,以税收优惠支持公益慈善的发展,并对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的公益慈善机构一视同仁。
   (四)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和慈善立法,以法制之力推动民营经济领域参与公益慈善:一是尽快开征遗产税及赠与税,把财富尽可能切给第三次分配;二是尽快开征不动产税,把财富尽可能推向第三次分配;三是尽快颁布《慈善法》,规范慈善组织建设,提高慈善公信力。
   (五)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让民营经济领域更乐意参与公益慈善。本课题调查问卷显示,在资产大小之外,创业顺利与否是影响民营经济领域参与公益慈善的第二大变量,并有近20%的选答认为创业艰难对参与公益慈善有妨碍、近30%的选答认为创业顺利对参与公益慈善能推动。如果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更有利,民营经济领域应该能迸发更强大的公益慈善力量。(执笔人:欧阳君山 朱小群 王斌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