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意义与重点任务
发布日期:2010-06-30 来源: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周宏春
低碳经济是消耗化石能源少、向生物圈排放温室气体少的经济,是一种以能源效率高、碳排放强度低为特征的新的发展模式。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制度安排、措施保障,推动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和温室气体减排等技术开发和利用,促进社会经济朝着低碳模式转型。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是碳强度(单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碳),核心是提高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比例。简单说,低碳经济是从保护全球环境的角度评价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
发展低碳经济
是我国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
从“九五”我国提出转变增长方式以来,虽然单位GDP资源、能源和废弃物排放强度有了较大程度的降低,但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重、粗放式发展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是我国主动调整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迈向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虽然中央早已提出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但一些地方仍以资源高消耗和环境重污染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还把GDP作为发展的全部,还以廉价卖资源或补贴低价出口换取GDP。如果我们口袋里的钱多了,但生存的环境恶化了,空气变脏了,水变黑了,就与发展本意背离了,也不是中央要求的科学发展。发展低碳经济更多的是转变发展方式,减轻单位GDP的资源量和环境代价,把提高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作为发展目标,既要重视资源的经济价值,也要重视其生态价值、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向自然资源投资来恢复和扩大资源存量,运用生态学原理设计工艺与产业流程来提高资源效率,通过宣传引导来改变消费习惯,使发展的成果更好地为人民所共享。
发展低碳经济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在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工业比重偏高,低能耗的服务业比重偏低;而工业结构中,高碳的重化工业占工业比重的70%左右。我国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钢材(3975,-30.00,-0.75%)、水泥、电力等的供应保证,这些“高碳”产业既是我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带动产业,也无法通过国际市场满足国内的巨大需求,即这些产业的发展有其合理性。但以此为理由,千方百计地推进重化工业的发展,我国的资源支撑不了,环境容纳不了;更何况还要给子孙留有足够的资源和空间。因此,通过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经济的碳强度,成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和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的应有措施。虽然我国能源结构在不断优化,但一次能源生产的2/3仍然是煤炭,燃煤发电约占电力结构的80%。煤多油少气不足的资源条件,决定了我国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煤炭仍将是主要的一次能源。煤炭属于“高碳”能源,我国也没有了廉价利用国际石油、天然气等“低碳”能源的条件;资源和能源密集型产品大量出口,又增加了我国单位GDP的碳强度。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约束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发展的资源;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减排指标的确定和分解实际上也是在争夺排放权的这一发展空间。因此,发展低碳经济,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次能源以煤为主的弊端,降低能源消费的碳排放。
发展低碳经济是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支撑跨越式发展的可能路径。我国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研发和创新能力有限,这是我们不得面对的现实,也是我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转型的最大挑战。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但这些年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换技术”政策,虽然汽车等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市场被外国公司占领,但并没有得到多少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拿钱买不到核心技术”、我国要自主开发技术等,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发展低碳能源技术、二氧化碳收集储存技术研发等已纳入我国“973计划”、“863计划”等科技支撑计划。发达国家在这些技术上起步不久,我国的差距并不大。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呈快速增加之势。如果我国加大投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可以实现这个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途径。虽然我国的工业化享有全球化、制度安排、产业结构、技术革命等后发优势,但我们不得不接受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秩序和规则,不得不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处于“微笑利润曲线”下端,不得不在资本和技术上处于依附地位,甚至被发达国家转移的资源密集型、污染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锁定”。发展低碳经济,不仅可以与发达国家共同开发相关技术,还可以直接参与新的国际游戏规则的讨论和制定,以利于我国的中长期发展和长治久安。
总之,从能源资源条件、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以及可能面临的减排国际压力等角度考虑,我国都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并成为我们立足当前寻突破、着眼长远上水平的重大战略选择,更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
发展低碳经济,推进结构优化升级。
当前低碳经济的发展重点:一是对新上项目提高“高碳”产业准入门槛,避免“锁定”留下长久的不利影响。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和产品向利润曲线两端延伸:向前端延伸,从生态设计入手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向后端延伸形成品牌与销售网络,提高核心竞争力。三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高新技术改造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实现低碳转型。
结构调整是一个缓慢过程,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应举全国之力,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导来实现。当前,应当梳理并完善政策,重点应放在政策和法规的协调上,清除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如:排斥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作法、歧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政策、变相激励过渡开采的出口退税政策、最低价中标政策等,切实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壮大循环经济,提高资源效率和效益。
循环经济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发展循环经济,我国在立法、政策、技术、宣传教育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在企业、行业(包括钢铁、煤炭、电力、再生资源等)、园区、社会等领域进行了两批国家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循环经济的核心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理念是物尽其用、变废为宝,目的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计和考核指标主要是资源生产率。简单说,循环经济是从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评价经济发展的资源成本。
发展循环经济,应将减量化放在优先位置。减量化从减少生产环节入手,因为每个生产环节均要消耗资源能源排放废物。从企业层面看,应施行清洁生产,开展物料、能源平衡分析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废物的排放。在园区层面抓好产业之间、行业之间的物质和能量耦合,推行企业入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生产方式。在社区层面,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充分回收利用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避免垃圾围城。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综合利用农林剩余物作为饲料、肥料、菌类基料、工业原料和发电原料,减轻秸秆焚烧对城市和机场周边的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和农民卫生状况,保障食品安全。
推进节能减排,加快“脱钩”进程。
应将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加以推进。通过结构优化和升级推进节能减排,避免重化工业的盲目扩张。进一步实施十大节能工程,推广运用节能技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低于能效限定值的终端用能产品;抓好重点用能企业和公共机构的节能;在抓好工业节能的同时,控制建筑和交通能耗的快速增长;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评价考核,切实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
对能源密集产业实施能效准入标准,对那些不能满足能效、环保、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应特别重视节能减排项目的建设质量,避免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质量达不到正常运转的要求。控制“两高一资”和低附加值产品的大规模出口,引导、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鼓励利用国外资源和初级产品,促进我国贸易结构升级,逐步走出利润微笑曲线的底端。
开发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面对全球气候变暖的现实,各国均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投资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领域,这可能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应加大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第四代核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加快研发先进技术和设备,降低利用成本,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使之成为满足未来能源需求的重要补充,成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
研究表明,在煤炭的利用方式中,焦化的转换效率达85%,高于直接液化的55%和间接液化的60%(煤制油的两种途径)。应对煤炭多联产予以支持,对“煤制油”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好技术储备。鼓励非粮食燃料的研究和开发,限制以粮食生产燃料,除考虑国家粮食安全外,也不能穷其地力,因为土地还要“留给子孙耕”,为他们的发展留下足够的资源和空间。
发展环境产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付出了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越来越重视,对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所谓环保产业,主要是指为防治污染、改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而进行的技术产品、商品流通、资源综合利用及其相关服务活动,是国内外公认的“朝阳产业”。
如果说我国30多年经济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环境滞后效应正逐步显现的话,垃圾处理则成为一些城市近年来环境危机爆发的“火山口”。环境保护是市场“失效”的领域,需要发挥政府的干预和调控作用;任由市场选择,势必导致“公地悲剧”事件不断增加,2009年一些地方因垃圾填埋和焚烧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说明了政府干预和公众参与的必要性。从这个角度看,提高绿色发展的能力,显得十分必要。因此,应大力发展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垃圾填埋和焚烧处理、垃圾填埋气回收热利用、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电厂脱硫、以及环保装备、工程设计和安装、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等环境保护业,实施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在减轻经济发展生态足迹的同时,也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生活环境。
建设低碳城市,塑造持续低碳未来。
建设低碳城市和基础设施。将低碳理念引入设计规范,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布局;在各类建筑物的建设中,推广利用太阳能,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采光,选用节能型取暖和制冷系统;选用保温材料,倡导适宜装饰,杜绝毛坯房;坚决限制不节能的“垃圾”或“花瓶”建筑;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和节能电器,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日常生活中的碳排放量。
把握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加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建设形成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和谐的道路体系;建设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减少运输工具空驶率;加强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实行现代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研发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柴油、氢燃料等清洁能源;鼓励选择高效利用能源和交通资源、少排放污染物、有益健康的出行方式,鼓励使用自行车、城铁(轻轨、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发挥信息化优势,减少不必要出行。选择典型地区、城市和重点行业进行低碳经济试点。
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
规划先行,为绿色发展奠定基础。
鉴于新概念的不断推出,我国必须厘定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通过制定规划,不断降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的碳强度。一是将低碳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将低碳技术研发纳入国家科技规划和相关科技计划。三是制定专项规划,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等,提出绿色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并作为国民经济规划中的引导指标。四是制定重点行业和部门的低碳规划,向绿色转型。
在规划制定中要重视超前性、宏观性、可操作性,同时要特别重视规划的层次和衔接,做好中央和地方规划之间、各级政府规划之间、部门和专业规划之间的衔接,避免规划“打架”。要增强规划的权威性,重要规划应经过人大批准成为法规,不至于因为换了领导就推倒重来。那样的话,制定和实施规划就成了一句空话。
加大科技投入,注重创新效率。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刚超过3 000美元,R&D投入总量已经进入世界前5位,R&D支出强度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但是,R&D投入的产出较低,创新效率亟待提高。
应改进财政科技资源的配置机制。一是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那些对产业竞争力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那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二是建立企业牵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创新体系和实施机制。三是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
应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高效利用。一是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界定项目承担单位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扩散的责任。二是加强科技公共平台建设,建立共享机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向企业扩大开放,增建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平台。三是建立共性技术研究机构和服务机构,加强服务。四是打破地区分割,促进科技资源的流动和共享。
应支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制定鼓励自主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的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通过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消化吸收引进的先进技术。
制定相关政策,激励绿色发展。
从总体上看,目前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大致可以分为基于价格的市场手段和强制性政策措施两类。前者又可以分为基于总量控制下的排放交易制度和北欧国家采用的征收碳税的办法;后者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财政补贴、研发等,主要是政府采取“有形之手”引导和干预市场与企业行为。应该说,这两类工具各有利弊。
从实际出发,我国需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在相关法规修订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条款,逐步建立起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体系。借鉴国际经验,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出台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形成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应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研究提出我国低碳发展的目标和路线图,近期应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放在优先地位;进一步实施计划生育、节能减排、植树造林、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政策,形成长效机制。
用好市场机制,降低减排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