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率上浮将倒逼金融开放
发布日期:2014-12-30 来源:企业导刊 作者:安邦智库
央行不久前宣布非对称降息并提高存款利率上限,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往前再迈一步。在利率上限调整为1.2倍后,城商行与多数股份制银行迅速跟进,宣布存款利率上浮,五大行的表现则相对淡定,相较基准利率上浮不足1.1倍。
不过,这样的淡定可能坚持不了多少时间了。周二(2日)的报道称,国有大行存款利率上浮的迹象已现,农行部分地区分行已开始执行上浮20%的存款利率,建行也在酝酿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相关授权正在走内部流程。更早前,部分地区的中国银行宣布银行存款利率全部上浮20%,成为大行中首家宣布上浮的银行。在存款竞争的压力下,银行业纷纷打起了存款利率的“价格战”,即使大行也不能免俗。
目前,市场对国有大行是否上浮利率仍然存在争议。建行、农行与工行在回应报道时均表示,需要和业务部门何时才能答复。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肯定不会有这样的做法,尤其是农行、工行、建行,他们的存贷比很低,存款有一点流失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则持相反观点,认为市场倒逼一定会使得大行利率上浮。综合各方的报道与观点,国有大行未必会在总行层面上宣布存款利率上浮,但在部分存贷比较为紧张的地区,依然可能被内部授权“一浮到顶”。地方银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部分地区的存贷比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75%的监管红线,比如广西,经调整后存贷比已达75.48%。此种情况下,国有大行在当地的分行上浮存款利率也在情理之中。
随着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选择上浮存款利率,净息差缩窄成为各家银行必须面对的问题。从国际经验看,美国利率市场化令存贷利差与净息差双双收窄,净利息收入在1979年以后呈波动下降趋势,从1978年的18.27%下降到1990年的2.93%。不过,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开展和完善,在混业经营和管制放松的背景下,在息差收窄的压力下,美国银行业不断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非价格竞争成为主要的竞争形式,用以弥补利差收入的下降,维持盈利增长,到2000年,美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从1979年的18.25%显著提升至43.1%。如何通过非价格竞争弥补净息差下降的缺口,将成为中国银行业转型的必由之路。
不过,中国银行业的转型仍然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难以在短期内扭转过来。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同时,需要逐步解除束缚在商业银行身上的金融管制,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商业银行的改革创新。这一方面,需要建立起更为现代化的银行业监管机制,从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监管体制中走出来。
一个备受批评的监管规则是存贷比,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用能力,进而降低了资金利用效率。目前,在多方呼吁下,监管层对存贷比的态度正在发生可喜的转变,首先是指标弹性的增加,此外也传出了将修法取消存贷比的消息。75%的存贷比红线写入了《商业银行法》,只能以修法的手段予以调整。另一项基础制度上的改革,则是对资产证券化的简政放权。银监会日前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监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望促成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只有在金融开放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的各项创新才不至于缘木求鱼,存款利率上浮才能达到倒逼提高资产经营效率的目标。
从改革的逻辑看,利率市场化需要通过提高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经营效率的方式,推动金融资源在实体经济中更加合理的分配。对于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效率的瓶颈并不在于商业银行,而是过于僵化的监管体制抑制了金融市场的活力,只有认识到这一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效才能进一步放大。此外,实体经济中广泛存在的软约束问题同样也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一枚炸弹,这不仅需要金融部门的努力,还需要得到来自国企、财税等更深层次改革的支持。
最终分析结论:存款利率上限提升后,商业银行纷纷跟进宣布上浮,将为银行业经营带来净息差缩窄的压力。商业银行需要提高经营资产负债的效率,弥补存款利率上浮带来的损失。这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解除金融管制,改革监管方式,并对国企、财税等更深层次的改革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