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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发布日期:2014-03-26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文/曾异香
   国务院于2月18在网站正式公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该方案提出,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方案还提出要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
   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对于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该方案也提出具体要求,如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同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
   序号 名称 依据
   1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商业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 外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5 信托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6 财务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 金融租赁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8 汽车金融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9 消费金融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0 货币经纪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1 村镇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2 贷款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3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4 农村资金互助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5 证券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6 期货公司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7 基金管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8 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 外资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21 直销企业 《直销管理条例》
   22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3 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4 劳务派遣企业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5 典当行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6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7 小额贷款公司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降“门槛” 简手续
   ——解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文 /张晓松
   中国政府网18日刊登了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使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这一改革措施具备了可操作性。
   细读这份近5000字的改革方案,“降‘门槛’”“简手续”是其中两大关键词。可以预见,一旦改革措施全面推开、“落地生根”,我国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放宽资本登记条件暂时缺钱也可创业
   最低注册资本是许多创业者初入商海面临的一大难题,许多人因为迈不过这道“门槛”而放弃创业之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大幅降低了这一“门槛”。
   根据改革方案,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此外,今后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不再将公司实收资本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不能因为你现在手上缺钱就不让你创业。”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友军介绍,深圳启动相关改革试点后,社会创业积极性得到激发,市场主体一度呈现“井喷”式增长。
   但相关专家也指出,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后,完全不花钱办公司是不可能的。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办公司要租用场地、雇佣人员,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同时公司资本还与企业信用密切相关。
   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方便市场主体准入
   企业住所,又称企业经营场所,是创业的又一道“门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一些小微企业就因为拿不出产权证,而长期无法取得经营主体资格。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简化了相关手续,申请人只要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而经营场所条件具体放宽到多少,则交由各地方自行规定。
   记者在广东、上海等改革试点地区采访时发现,各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的尺度是不同的,没有搞“一刀切”。预计,今后提交什么样的场所证明可以予以登记,同一个场所可以登记几家企业等,各地情况势必有所不同。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也曾指出,一方面很多企业希望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住所;但另一方面,并非任何场所都可注册为企业的住所,如在居民住宅开展经营活动就可能扰乱邻里生活,违章建筑或危险建筑也不适合开展经营活动。
   因此,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自行或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年检”改“年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改革方案不仅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也通过简化手续,减轻了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些负担。
   去年12月,工商总局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工作。这次出台的改革方案则明确提出,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将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也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并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年检到年报,一字之差,反映了市场主体从对政府负责到对社会负责的重要转变。”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说。
   现行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对于各类市场来说,都是一个不大不小负担,特别是一些连锁企业,有多少家门店年检时就要跑多少趟,全办下来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和精力。改为年报制后,企业负责人坐在办公室就能搞定了。
   此外,个别工商机关、工商干部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收费”问题一直备受诟病,久治不愈。取消年检验照后,“车”没了,“搭车收费”问题有望得以根治。
   改革方案还提出,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并以此为支撑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这也将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便利。(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