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根据市场形势采取十项措施稳定农产品价格
发布日期:2011-12-07
针对近年来部分鲜活农产品市场的剧烈波动,近期,农业部认真分析农产品市场形势,将采取十项措施,促进农产品价格稳定。
一是扩大蔬菜生产信息监测覆盖面。2011年,农业部启动了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工作,在200个重点县,监测20种蔬菜的播种面积、产量、上市档期及产地批发价等生产信息。2012年,将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覆盖《全国蔬菜产业规划》确定的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同时,加大信息发布、预警力度,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强化生产信息引导。
二是及时开展蔬菜生产技术指导。农业部将组织专家组于2011年12月中旬赴海南、广西等南菜北运及陕西、甘肃等设施蔬菜生产基地,2012年6-8月份赴贵州、云南、甘肃、山西等西菜东调蔬菜生产基地,指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结构、分期播种、均衡上市。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因地制宜科学运筹肥水、有效防控病虫害,提高单产、确保产品质量。同时,强化防灾减灾,加强设施蔬菜防寒保温、露地蔬菜防御霜冻渍害,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是推动调整完善生猪调控预案。修订完善预警指标和调控措施,切实增强预案调控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按照《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的规定,加强生猪生产和价格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母猪存栏和商品仔猪的补栏状况,适时预警,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
四是研究加强肉牛、肉羊生产监测。进一步完善肉牛生产监测方案,开展肉羊生产监测试点工作。以主产省主产县监测为重点,在全国选择50个肉牛主产县、100个肉羊主产县,动态跟踪监测肉牛肉羊存栏、出栏、母畜生产、成本收益等情况,为制定扶持政策、调控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加强水产品市场监测和信息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组织水产批发市场、超市等上门采购,实现水产品均衡上市。按照“淡水损失海水补、灾区损失全国补”的思路,实现全国水产品总产量增长的目标,保障全年水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
六是提升水产养殖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努力提升水产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强化水产养殖防灾抗灾能力,吸引银行信贷、企业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渔民自筹资金投资参与池塘标准化改造,逐步形成社会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机制。
七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订单合同履约率。扶持龙头企业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高龙头企业负责人队伍素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专业村镇+农户”等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加强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调查,了解农产品市场供求和农产品加工发展等方面情况,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
八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农超对接”主体,支持专业合作社增添冷链体系、检验检测、包装分级等设施设备,提高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支持合作社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点,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拓宽合作社产品营销渠道。
九是推动建立县级农业部门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重点研究推动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工作,依托基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强化面向农户的信息采集与供给,建立部省县分级负责的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定期采集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和价格信息,及时发布全国汇总信息,实现信息的充分上传和完全下达,实现信息入户,增强对生产的指导能力。
十是推动提升生产者营销能力。加大产销衔接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生产者包括田头窖储能力、直销配送能力、品牌建设能力等在内的综合营销能力,培育一批长期从事流通、经营行为规范、采购营销量大、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产品营销大户,带动农产品产地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同时,重点加快提升县级农产品公共营销服务能力,为农产品营销大户开展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