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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315亿元

发布日期:2011-12-07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 何雨欣)记者5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中央财政已将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315亿元通知各省份,以促进各地做好粮食宏观调控。
   
   粮食风险基金始建于1994年,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稳定粮食市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设立的专项调控基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筹资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粮食风险基金作为我国粮油宏观调控的一项基本制度,有效促进了流通市场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今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315亿元,地方配套67亿元。中央财政新增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44亿元,增加全国粮食风险基金规模80亿元,一次性解决粮食风险基金缺口,增加地方政府保护种粮农民、稳定流通市场、确保粮油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此外,今年,中央财政在前两年先后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17亿元、41亿元的基础上,将主产区剩下的40亿元粮食风险基金配套全部取消,大大减轻了粮食主产区财政负担。目前,中央和地方筹资比例达到4.7:1,而三年前这一比例为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