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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民间融资应趋利避害 区分正常借贷与非法集资

发布日期:2011-12-16
【《财经》年会专报】2011年12月14-15日,“《财经》年会2012:预测与战略”在北京举行。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年会上发表主旨演讲,当被问及如何看待民间信贷时,他表示,民间融资应趋利避害,成为实体经济的有益补充。
   
   在此前的演讲中,周小川强调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是明年经济工作的基础。
   
   有提问称“现在有一些对中国明年经济的担忧,尤其是对民间信贷的担忧,担心击鼓传花链条的断裂,您怎么看?
   
   周小川答:民间融资是没有通过金融业产生的借贷活动,理论上讲是民事合同,及民事纠纷,比如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金融的出现和整体经济环境有关系,但是更多的取决于民间自己的选择,从宏观上来讲,我们要注意民间融资信息上的优势,对实体经济有补充。
   
   但是搞成了对公众的融资,那就是违法的,我们不允许非法集资。也不允许击鼓传花,变成投机活动。我们还是希望民间金融活动能够趋利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