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5A级协会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服务 > 政策服务

政策服务


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2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外事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人民银行分行、各地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外汇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民营企业 境外投资 意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