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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

发布日期:2013-09-2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环境、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等情况的变化,2004年出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已不完全适应现实需要,必须抓紧修订,以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介入,转变政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防止寻租和腐败,让社会投资活力有效迸发。一是缩小核准范围,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和约束能力、可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防止产生新的过剩产能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二是将仍需由政府核准,但可通过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引导和调控的项目下放给地方,增强就近监管能力。三是对已下放核准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以提高效率。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核准需由中央层面管理的其他项目,做到权责一致。按上述原则,此次修订取消和下放了分布式燃气发电等一批核准项目,放宽了部分外商投资准入条件。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221项,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成效正在显现。
   
   会议强调,通过减少核准和行政审批事项,不仅使企业在更大程度上拥有投资“拍板权”,把投资引向能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领域,又可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好该管的事。要加快配套改革和法治及相关制度建设,在有序推进“放”的同时,“管”也要跟上,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依法及时公开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信息,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尤其是各地要注重运用市场的办法,更加扎实有效地推动消化过剩产能,防止盲目建设,使转变政府职能和转变发展方式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