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推进银行业“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
发布日期:2011-03-01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银监会推进银行业“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
在“三农”金融服务方面。“十一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银监会在认真履行银行业监管职责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当前我国“三农”发展的阶段性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着力从制约农村金融服务的关键环节入手,加强政策调研和制度建设,构建多层次发展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投向监管确保涉农贷款持续增加;统筹强化对农村各类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引领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力推进全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协调构建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制度框架。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加大涉农信贷投入,为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1.77万亿元,比2007年末(涉农贷款统计制度2007年建立)增加5.65万亿元,增长92.3%,2010年新增2.63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6万亿,比2007年末增长1.3万亿元,增长100%,2010年新增5909亿元。
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另已批准筹建114家。目前,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体运营健康平稳,存款余额751亿元,贷款余额601亿元,实现利润13.6亿元。在地域分布上,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占6成以上。在信贷投向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县域经济,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03亿元,占比50%;农户贷款余额203亿元,占比34%。
截至2010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2009年6月末的2945个减少到2312个,有10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原有708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缺失问题总体解决,全国3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均已提前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银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一是继续发挥好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求,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不动摇,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改变,适应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要求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切实增强服务功能。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将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满意度和便利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在切实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快培育步伐,积极探索集约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另一方面,由解决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向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增强金融服务功能转变。三是强化大中型商业银行支农社会责任。发挥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网络、信息等优势,在稳定现有县域机构网点的基础上,延伸和发展“三农”金融服务。四是着力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按照农业政策性银行方向,引导农业发展银行深化改革,增强在商业性金融难以覆盖领域的信贷服务功能。五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继续大力发展不需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银(社)团贷款,进一步拓展小额信用贷款的适用范围,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地科学调整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额度、价格等要素,充分发挥好这类贷款产品的功能和作用。继续做好农户和农村小企业信贷支持,加大对粮食生产、“菜篮子”工程、各类农产品生产、家电下乡、农机购置、小城镇建设、节能减排以及农村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全方位加强对现代农业各链条和环节的信贷支持。推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抵押物范围,不断完善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的合作机制。六是继续推动完善涉农金融机构和业务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金融的风险监管。
在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十一五”期间,银监会提出把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作为长期战略性的任务来推进,将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定位于“商业可持续”原则下,逐步形成以“六项机制”为基础,以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为抓手,以产品开发为重点,以“两个不低于”为目标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构建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框架;持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小企业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小企业服务机构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大力建设和完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银监会持之以恒的引导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调整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加入到服务小企业的队伍中。全国小企业信贷规模保持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金融创新亮点频出,呈现出“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可喜局面。
截至201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7.27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24.01%。全年小企业贷款新增18394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4771亿元,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10.37个百分点。全国小企业12月末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367亿元,比年初减少51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3.3%,比年初下降2个百分点。新增小企业贷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传统优势行业,在在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人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0年12月末,全国共有包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内109家银行设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新增贷款已超过全行新增小企业贷款的60%。部分银行小企业贷款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已达80%以上。
下一阶段,银监会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继续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一是继续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将继续对小企业信贷增长进行动态监测,完善对小企业的信贷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信贷的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力争2011年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年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二是深化“六项机制”,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做到专营机构有规模、有资源、有市场,并在现有基础上将服务网点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三是逐步实施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主要包括:适当放宽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申请;通过发行专项金融债进一步拓宽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负债渠道;适当调整非现场监管指标,激励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方式,适当放宽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等。四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探索小企业金融业务模式。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推广“信贷工厂”模式,实现小企业金融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批量化;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实践“地缘信贷”模式,发挥地缘人缘优势,扩大社区客户信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