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扩容首批试点高新园区或在20家
发布日期:2011-05-20 来源:深圳商报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基于审慎的原则,在前一阶段调研以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监管部门正在通过部际会议等方式,对新三板扩容方案的发展步骤、审核制度、上市标准、市商制度、转板机制、退市标准等六大关键政策进行协调和论证,目前已进一步达成共识,正在进入会签程序。有关部委人士透露,“进入首批试点的高新园区数量或将远远少于80家。新三板扩容是个持续过程,在首批之后,第二批、第三批试点会迅速推出。首批试点园区在20家左右将是合适的比例。”
新三板扩容时机良好
据了解,新三板是相对于老三板提出的,都是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的场外市场,老三板成立于2001年7月16日,新三板成立于2006年1月23日,两个市场企业来源不同,老三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退市公司的股票转让问题,而新三板则面向全国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年初曾说,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是证监会2011年八大工作重点之首,当时市场甚至预期两会后即推出首批扩容企业,虽然至今新三板扩容仍是姗姗来迟,但市场认为脚步已越来越近。
“主板是大学,中小板、创业板是高中和初中,我们还应该有一个小学,这就是三板市场体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说,这个市场可以有中小企业的股份转让,也可以有定向融资。只有把这个市场活跃起来,中小企业融资才能摆脱不得不与银行结缘的被动局面,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说法才能落到实处。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说,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二五”的起点上,经济运行处于上升周期,市场资金量相对充足,资本市场发展有了多年的经验积累,这都为扩容新三板提供了良好条件。
转板机制成发展关键
在扩容新三板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全国统一市场和各地方工业园区分散市场之间的关系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对于由地方市场转入全国市场的转板机制,分析人士认为,地方性市场培育的企业如何顺利进入全国性市场,路径必须清晰,否则多数企业会选择主攻创业板而非新三板。
财经评论人士说,导致新三板发展缓慢的原因在于相关利益分配,即监管权的问题。中关村系统是受证监会监管的,而当下要扩容进来的许多地方高新园区是在地方政府管理之下。
而从新三板到创业板或中小板的转板机制目前也并不顺畅。不过,有观点认为,这一环节的转板并非不可或缺,如果新三板足够成熟,并产生了一定的规模效应,披露足够规范和透明,自成体系也未尝不可。
无论哪一种观点,确定全国性市场和地方性市场的利益边界是新三板扩容要回答的首要问题。刘纪鹏认为,新三板还要处理好跟各地产权市场的关系,应该借新三板扩容来结束中国产权交易中心无序发展的现状,以此进行整合,把中央和地方的力量汇集起来。
做市商和备案制应成创新点
新三板扩容可能将彻底改变中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已经在新三板保荐过8个项目。“新三板应该是中国真正的创业板,而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是新三板的核心。”程晓明说,对于创新型企业,定价很难,引入做市商制度主要是完善价值评估,使做市商对估值负责。
对于新三板的发行制度,备案制被认为是较好选择之一。一方面,存在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数量大,如果实行核准制,将极大影响融资效率;另一方面,新股发行体制最终必然走向备案制,在新三板先行试点,可为主板积累经验。
润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连春晖认为,新三板必须明确定位,服务于规模比创业板小的企业,但它应该拥有与创业板相同的影响力和容纳能力,帮助企业快速融资。
“作为一个发展中高速成长企业来讲,融资的效率是第一位的,这包括所需要的费用、时间、精力等。新三板必须强调融资效率,否则难有竞争力。”易到用车网CEO周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