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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现行公司债结算模式将调整

发布日期:2012-04-2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日前发布通知称,为适应债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深市债券交易交收效率,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调整现行公司债结算模式。
   
   据了解,目前深市集中竞价系统公司债实行T+1DVP(T日为交易日)净额担保交收,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公司债实行T+1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对此,通知提出,调整方案集中竞价系统公司债结算模式调整为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相同,实现集中竞价系统债券结算模式的统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公司债调整为T+0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公司债的权益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调整为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一致。
   
   通知要求,结算参与人应当及时划付资金,确保结算备付金账户在下午4点有足额应付资金用以完成当日交收。
   
   与此同时,通知提出要对数据接口规范调整。根据结算模式调整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60)变动包括:公司债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清算数据及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的清算数据不再通过SJSQS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