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股权文化 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
发布日期:2012-07-30
资本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重要标志。截至2011年7月,中国境内上市公司(A、B股)2249家,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08家,境外上市公司(H股)168家,股票有效账户为13689.69万户。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其中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是与劳动性收入(如劳动报酬)相对而言的。广大投资者购买的证券产品尤其是股票作为财产性收入,需要得到《物权法》、《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地有续健康发展,新《证券法》必须弘扬健康向上的和谐股权文化,构建投资者友好型法治环境。和谐股权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阔的概念,主要指尊重和保护股东权利、体现股权平等、股权民主、关怀弱势股东、股东诚实守信、股东与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和谐相处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