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5A级协会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融资服务

融资服务


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日期:2013-06-06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简称“分工方案”)。分工方案提出,要积极创新流通方式,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
   
   分工方案指出,要大力推广并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流通企业拓展设计、展示、配送、分销、回收等业务。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工方案提出,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完善认证、支付等支撑体系,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创新网络销售模式,发展电话购物、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工方案要求,统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在大中城市探索采用流动售卖车。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工方案提出,要鼓励商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促进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支持发展信用消费。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工方案指出,围绕节能环保、流通设施、流通信息化等关键领域,大力推进流通标准应用。推动商品条码在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全国统一的物品编码体系。由质检总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