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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6项

发布日期:2013-06-30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家发改委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2项。
   
   取消的项目包括: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核准、企业投资乙烯改扩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精对苯二甲酸(PTA)、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项目及对二甲苯(PX)改扩建项目核准等。
   
   属于下放的项目包括: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钾矿肥、磷矿肥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除稀土矿山开发项目和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外的其他矿山开发项目(不含煤矿、铀矿)核准、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