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接连核准企业债支持重金属污染治理
发布日期:2013-07-30
《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日前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上透露,近日发改委接连核准了多只用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企业债。
发改委此前下发的企业债审核有关文件中,将企业债进行分类,在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中,就包括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和无主尾矿隐患。业内人士认为,今后在政策层面,通过企业债、公司债等形式融资治理重金属污染,将受到相关部门的鼓励,类似项目的债券审批效率也将提高。
业内人士认为,地方平台公司获得企业债融资后,不排除向专门从事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企业和设备销售方采购服务和设备,这将对相关公司带来一定程度利好。
据统计,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日前发行了16亿元7年期企业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等11个项目建设。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也发行了15亿元公司债,用于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