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可试点新型城镇化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
发布日期:2014-09-09
由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等主办的“2014中国城镇化与企业家论坛”8月30日举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在论坛上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要坚持改革试点先行,给地方更多自主权以进行重大试点。具体而言,可开展新型城镇化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的试点。京津冀可围绕探索多元化城市的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的模式改革任务,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重点推进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的向外疏解,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定位,彭森表示,首先要形成一个现代的新型首都圈,其次是成为全国转型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第三是成为体制机制改革的引领区,第四是成为人口资源协调发展实验区,还要成为国际交往中心和对外开放的门户。
针对京津冀存在的行政体制约束,他表示,要破除一切约束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特别是要破除行政壁垒对资源市场化产生的障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如果仅靠现有土地和融资机制,无法满足新型城镇化的资金需求。应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同时加强对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管控,使银行的资金更多地支持新城的建设,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医疗、供水、供电等领域。
民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邱晓华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构筑财政支撑体系、金融支撑体系和资本市场支撑体系,积极探索在三地建立地方特色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