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发布日期:2014-11-05
10月21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向媒体表示,国家统计局正在就《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预计在11月8日结束,《暂行办法》在吸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完善后会尽快实施。
盛来运指出,根据国务院今年下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下称《纲要》),对违反统计法、不如实登记的企业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曝光公示制度,同时,不诚信企业的档案,要与工商、税务、银行有关征信系统进行对接。
“就是说,这些不诚信的企业,将来要与它的融资、政府补贴,包括工商注册登记项目进行挂钩。”盛来运说,“目的就是要让诚实报数的企业一路畅通,让失信的企业寸步难行,加大违法和不诚信的成本。”
根据《纲要》,对虚报统计数据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将加大。失信企业名单档案及其违法违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登记等直接挂钩。
统计作假将严惩
根据《暂行办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行为,包括蓄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等情况。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徐晓海此前指出,对于统计作假的失信企业,将公示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
国家统计局此前曾曝光了数起地方部门干预统计数字,对统计数据“掺水”的案例。
据徐晓海介绍,从近年来的统计违法案件看,个别地方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等行为仍时有发生,个别企业不抵制、不反对干预本企业依法独立报告权益,或者为了争取贷款、争创名牌、享受政策优惠等,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谋求自身利益。
黑名单将与工商、税务、银行联网
国家统计局的企业失信名单一旦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联网,由于工商等有黑名单制度,统计失信企业经营将受到影响。
目前,全国工商部门已经建立了黑名单制度。企业不按期上报信息,或信息作假,以及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3年内仍不整改的经营异常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一旦企业上了黑名单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就是不得再新注册企业。
上述《暂行办法》,目前已经征求了中国人民银行、工商、税务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这些部门都表示支持。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沈利生指出,统计作假很多与政府的“GDP指挥棒”有关。“没有了GDP考核,也就不存在统计作假的动机。”
目前全国经济总量与各省经济总量之和存在差距的问题一直饱受外界诟病。比如中国2013年的31个省份GDP(地区生产总值)总和约为63万亿元,超出全国GDP总量逾6.1万亿元。国家统计局目前采取企业数据直报,以及统计部门直接采样的办法,争取在近几年解决地方统计局数字和国家数字不协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