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主要历史成果
发布日期:2014-11-30
APEC精神
1993年11月,美国西雅图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承诺深化亚太大家庭“开放和伙伴的精神”。这是APEC精神首次登场,其后它不断丰富,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开放、渐进、自愿、协商、发展、互利和共同利益”。
两个时间表
1994年11月,印度尼西亚茂物会议通过《茂物宣言》,确立了APEC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提出发达成员不迟于2010年、发展中成员不迟于2020年实现的两个时间表。
《大阪行动议程》
1995年11月,日本大阪会议通过《大阪行动议程》,规划了贸易自由化的15个领域,标志着APEC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开始从意向规划阶段进入实施行动阶段。
“APEC方式”
1996年11月,菲律宾苏比克会议通过《马尼拉行动计划》,批准APEC首个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并使工商界成为APEC发展进程中的正式伙伴。在本次会议上,以“自主自愿、协商一致、承认多样性与灵活性”为主要原则的“APEC方式”得到了确认。
商务旅行卡
1999年9月,新西兰奥克兰会议提出了发达成员在2005年、发展中成员在2010年实现无纸化贸易的目标,批准了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
《上海共识》
2001年10月,上海会议通过《上海共识》,进一步明确实现“茂物目标”的战略,承诺在2006年前将交易成本削减5%。
APEC改革
2003年10月,泰国曼谷会议决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APEC进行必要的改革,强调加大在知识经济、金融体系和经济结构改革等领域的投入,承诺在人类安全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釜山路线图”
2005年11月,韩国釜山会议制定了旨在实现“茂物目标”的“釜山路线图”计划,呼吁各成员在对“上海目标”进行积极评估的基础上,在2010年前,将APEC地区的贸易交易成本再削减5%。
《河内行动计划》
2006年11月,越南河内会议通过《河内行动计划》,将“釜山路线图”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再次提出到2010年,将APEC地区的贸易交易成本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进一步促进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等。
《利马宣言》
2008年11月,秘鲁利马会议发表《利马宣言》,承诺继续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议程,通过推进“茂物目标”促进增长和发展。宣言强调,各成员采取的单边改革措施应与双边、区域以及多边自由化相结合,以实现亚太地区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目标。
“横滨愿景”
2010年11月,日本横滨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通过了《领导人关于茂物目标审评的政治声明》《领导人增长战略》《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可能途径》3个成果文件,绘制横滨愿景,为金融危机后亚太地区发展指明了新方向,确定了新指针,描绘了新蓝图。
“环境产品清单”
2012年9月,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会议就54类“环境产品清单”,即在低能耗、低碳绿色产品的关税调降至5%或更低方面,达成重要共识。
“互联互通”
2013年10月,印尼巴厘岛会议发表《巴厘宣言》,把有效达成茂物目标、追求公平可持续增长、促进域内互联互通确认为激发亚太活力的三大源泉。会议提出建成一个“无缝、全面联通和融合的亚太地区”,并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框架》和《亚太经合组织基础设施开发与投资多年计划》两个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