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办公、在线教育、文化娱乐等线上消费升级,带动相关互联网平台收入和业务量大幅增长,支撑整个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1维持正增长态势。
一、总体运行情况
互联网业务收入整体呈增长态势,但增速明显回落。1-2月,我国规模以上2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1311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同比回落5.5个百分点。
图1 2019-2020年2月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长情况
行业利润大幅下滑。1-2月,全行业共实现营业利润95.1亿元,同比下降19.7%。
研发投入保持较快增长。1-2月,全行业完成研发费用80亿元,同比增长10.6%,增速同比回落0.9个百分点,但高于同期收入6.1个百分点。
二、分业务、地区运行情况
信息服务收入占比快速上升,游戏、音视频服务收入增势突出。1-2月,互联网企业共完成信息服务(包括网络音乐和视频、网络游戏、新闻信息、网络阅读等在内)收入966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同比回落2.1个百分点,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重达73.7%,比去年同期提高7.8个百分点。
在线教育、生活服务平台受疫情影响分化明显,互联网平台服务收入整体仍较快增长。1-2月,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以提供生产服务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实现业务收入232亿元,同比增长10.6%,增速同比小幅提高0.2个百分点,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为17.7%,比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
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增速领先。各类在线应用的流量大幅增长,使互联网平台对大数据和云计算资源需求骤增,1-2月,互联网企业完成相关的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17.4亿元,同比增长23.5%,增速高于整体互联网业务收入19个百分点。
中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正增长,西部和东北地区均出现下滑。1-2月,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170亿元,增长4.4%,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1.2%。中部地区(未含湖北)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65.3亿元,同比增长45.3%,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0.8个百分点。西部和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42.8亿元和4.7亿元,分别下降11.4%和21.4%。
主要省份呈差异化发展态势,个别省份保持较快增长。1-2月,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增长1.8%)、北京(增长24%)、上海(下降20.5%)、浙江(增长39.1%)和福建(下降9.7%)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136亿元,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6.6%。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实现正增长的省市有17个,其中安徽、宁夏、天津、重庆及河北等省份增幅超过50%,山西、新疆、辽宁、广西等省份降幅较大。
三、我国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增长情况
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整体呈下降态势。截止到2月底,我国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352万款,比1月底减少7万款,环比下降2%。其中,本土第三方应用商店APP数量为203万款,苹果商店(中国区)APP数量为149万款。2月,新增上架APP数量7万款,下架应用14万款。
游戏类应用数量保持领先。截止到2月底,所有种类的APP中,数量排前4位的APP合计占比达57.4%,其他如社交通讯、教育等10类APP占比为42.6%。其中,游戏类APP数量继续领先,达84万款,占全部APP比重为23.8%。日常工具类、电子商务类和生活服务类APP数量分别达50.4万、37.3万和30.4万款,分列移动应用规模第二、三、四位,占全部APP比重分别为14.3%、10.6%和8.7%。
应用分发总量突破万亿次。截止到2月底,我国第三方应用商店在架应用分发总量达到10732亿次。其中,音乐视频类下载量达1420亿次,环比增长3.6%,下载量持续排第一位;社交通讯类下载量排名第二位,下载量达1369亿次,环比增长11.1%;游戏类、日常工具类、系统工具类分别以1252亿次、1222亿次、1144亿次排名三、四、五。在其余各类应用中,下载总量超过500亿次的应用还有生活服务类(916亿次)、新闻阅读类(882亿次)、电子商务类(701亿次)和金融类(599亿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