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嘉兴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嘉兴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区域科技保险的引导和推进力度,化解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风险,更好地提升嘉兴科技创新环境,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科技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5〕3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实施科技保险补贴,旨在引导科技企业通过保险工具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化解风险,促进高新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发展。
第二条
科技保险补贴的对象为在嘉兴市范围内工商注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科技企业,并经嘉兴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认证通过。具体为:
一、高新技术企业;
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省农业科技企业;
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市专利示范企业。
人才企业的科技保险补贴按《支持人才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嘉金融办〔2017〕30号)执行。
第三条
科技保险的险种包括:经科学技术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科技保险险种,以及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的通知》(保监发〔2016〕18号)文件精神,通过中国保险协会报备的、符合产业支持政策的创新产品,包括知识产权类、融资类、研发类、人身险等四大类。
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在科技型企业自主创业、融资、企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供应链建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第四条
科技保险机构
一、专业科技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科技保险机构。
二、其他科技保险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专门的产品和服务流程;
2、有专业从事科技保险的独立部门和人员队伍;
3、经市科技金融机构入库认定小组认定。
第五条
参与嘉兴市科技保险工作的保险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科技保险内部管理和审核制度,须在嘉兴市金融办备案,并入库嘉兴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第六条
科技保险补贴资金采取后补贴、分类补贴和总额限制方式,具体按《嘉兴市科技保险补贴比率、限额明细表》规定执行。每家企业每年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七条
企业可自主选择投保本办法中规定的科技保险险种,与备案的保险机构拟定投保方案,明确保险类别、保险险种名称、保险责任金额、参保人员数量、保险期限、保费等,并签订保险合同。
第八条
投保企业和保险机构须在嘉兴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填报投保信息。
第九条
投保企业缴足全部保险费,并在合同到期后,按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申请补贴。各险种保险期限不得超过2年,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参与保险的企业,须在付清保费后才可提出补贴申请,否则不予办理。
第十条
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
第十一条
企业申请保费补贴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嘉兴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二、保险单和保费付款凭证;
上述材料需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第十二条
科技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提交科发资金管委会审定。
第十三条
保费补贴资金按财政有关规定拨付。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全部保费补贴,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录入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其中市本级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市级科技保险补贴资金在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
第十六条
企业同一保险项目若已享受其他条线财政补助,不得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嘉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嘉兴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比率、限额明细表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保费补贴 |
一、知 识产权类 |
1.科技企业专利执行保险 | 对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发明专利投保保费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保费补贴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 |
2.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执行保险 | ||
3.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 | 每件发明专利投保保费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保费补贴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 | |
4.知识产权综合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二、融资类 |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6.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 实缴保费的25%补贴 | |
7.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 实缴保费的25%补贴 | |
三、研发类 | 8.科技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9.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0.科技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1.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2.科技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一切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3.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一切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4.科技研发中断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5.高新技术研发中断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四、人身险 | 16.科技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17.科技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团体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8.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团体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19.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实缴保费的30%补贴 | |
注: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科技企业类别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企业投保情况 | 承保机构 | 险种 | 保险合同起止时间 | 保险金额(万元) | 保费(元) | 补贴费率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
合计保费金额(元) | 合计申请补贴金额(元) | |||||||
提供资料:保险单和保费付款凭证 | ||||||||
企业承诺: 对提供的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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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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