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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国企改革:改革未完成 部分观点待澄清

发布日期:2014-12-04      来源:财讯网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改革的任务并没有完成,许多似是而非的观点也有待澄清,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
  
   核心阅读
  
   -20世纪90年代初“姓社姓资”问题的突破,大大解放了思想,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障碍;今天,在特别需要鼓励创新创业、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时候,如果能摘掉企业“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
  
   1.正确认识“国有经济有进有退”
  
   不能误解为“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国企改革的主导方面应转向使国有资产“资本化”
  
   国有企业做强做大与国有资本布局调整,这是改革发展都必须进行的两件大事。在谈到“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时,往往将其误解为“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国企高管对此十分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进”、怎么“退”。
  
   这种困惑来自概念的混淆。需要澄清的是,“有进有退”所指的是国有资本投向的调整;而企业的天职则是做强做大。这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在公司制度下并不矛盾。就是说,企业追求做强做大并不受股东成分和股权结构的影响;国有资本从哪些行业或企业的进退也不受个别企业的牵制。例如沃尔沃原本是一家瑞典人投资的公司,1999年4月转手到福特;2010年3月福特退出,由吉利收购。投资者在10年内两出两进,而沃尔沃公司依然在发展。
  
   现在国有资本的功能和个别企业目标的差异日益明显。例如,一方面国有钢铁企业制定雄心勃勃的战略规划、努力做强做大;另一方面,国有资本应当从部分钢铁企业中退出,转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各自理性的选择。目前的掣肘在于国有资产实现形式没有资本化,“顶层”国有企业没有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应改革国有资产实现形式,利用公司制度的特点,“解放两个自由度”:使国有资本具有流动性;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做强做大。
  
   如果说较长时期国企改革主要的是使其从计划体制走出,适应市场竞争,增强活力的话;那么进入新世纪[0.00 0.00% 股吧 研报],尽管企业自身还有大量改革的任务,但深层次的改革已经转向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制度创新。这两大改革命题主要是国家所有者层面的事,而不在企业。把改革的目光继续聚焦于“国有企业”本身,一方面因为没有抓住要害,而使改革难有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国企因对此无能为力而倍感困惑和无所适从。
  
   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不是以行政的力量改变一个个企业的业务结构,而是国有资本布局的动态优化。关键要使国有资本具有流动性;企业制度创新进一步要做的是使国家所有者转变成股东,将“顶层”国有企业改制成股权多元化的公司。这两方面的改革聚焦到一个点上,就是必须使国有资产“资本化”,由“国有国营”,转向“股份制”。
  
   对于这一切,“国有企业”是无能为力的。随着改革形势的发展,国企改革的主导方面应当及时由“国有企业”,转向由国家寻找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国有资产资本化的管理形式。
  
   2.正确认识“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国家特别需要,非公资本无意或无力进入的领域是国有资本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重要空间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这是中央认定的国有经济的定位。如果说,进入21世纪前,实践这一使命,就是使国有资本大举进入重大基础设施、基础原材料、能源开发、重要服务业、重要制造业,为工业化奠定基础的话,那么,今天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已经转向某些社会产品,如医疗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制约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则是科技投入不足、技术进步相对缓慢、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企业竞争力不强;威胁可持续发展的是资源约束日益强劲、生态环境压力日趋加大。此时,大量国有资本连同收益仍滞留在一般制造业,就践行“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使命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在竞争性领域很难认定政府对某个行业是否具有资本控制力就“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也很难确认在某个行业提高国企占比就能“体现国家控制力”。
  
   目前,一方面在传统制造业中过量的国有资本不断制造新的过剩产能,形成对非公资本的挤出;另一方面,在基础科学研究、重大科技专项、中小企业融资、新兴产业发展、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保障房、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领域,国有资本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再建政府“融资平台”。
  
   现在有巨量民间资本可以“接盘”。部分国有资本从一般性产业有序退出,转而充实那些更加重要的行业和领域,将产生双赢的效果,大大提高国家整体资本配置效率。原则上讲,国家特别需要,非公资本无意或无力进入的领域是国有资本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重要空间。
  
   在决定国有资本进与退的时候,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发问:“在赚钱的行业为什么要退?” 国有资本是有政府背景的特殊资源,如果把其“保值增值”提到不恰当的高度,就会产生谬误。例如,政府向国有企业大量输送稀缺资源、构筑垄断地位,维持电信高收费、银行在高利差和存款负利率的情况下无序出台收费项目等都是资产增值的办法。结果是国有资本可能有很高增值率,但这是以不公平竞争和降低社会经济效率为代价的。
  
   国有资本具有公共性,它的投向应当体现公共目标。例如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引领社会投资、推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保障经济和国家安全、支持民生建设项目等。再如,亚洲金融危机时我国香港政府为救股市,以上千亿港元敞开收购恒生指数股,在市场回升之后迅速有序退出,解散基金。上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出资几百亿美元实施阿波罗登月计划,结果发展出了一个完整的航天产业,至今保持领先地位。这些都是国有资本实现公共目标和矫正市场失灵很好的案例。尽管在良好运作情况下,大多数可以获得高倍率的回报,但政府投资的出发点则不是短期的保值增值,而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公共目标。
  
   3.正确认识“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的争论
  
   争论的实质不是这个问题的本身,而是竞争的公平性,应消除企业的“所有制鸿沟”
  
   对于“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的争论是没有意义的。作为执政的党和政府追求的绝不是谁进或谁退,而是鼓励所有企业公平竞争,都做强做大、所有资本资源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
  
   争论的实质不是这个问题的本身,而是竞争的公平性。在我国渐进式改革中曾不得不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区别对待、轮番政策调整的做法没有及时改变,有些一直延续至今。舆论、政府管理和涉及企业的许多政策都打上了“所有制烙印”,包括已经上市的股权多元化的公众公司,每家企业都有一个“所有制标签”,在市场中形成了一条很深的“所有制鸿沟”,分作“体制内”和“体制外”,政府对其有亲有疏,各类企业实质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其中国有企业处于强势地位。一是它属“体制内”、有“行政级别”和从政府那里获得稀缺资源的优势。如获得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获得电网、电讯等特许经营权,获得政府投资项目的能力也最强。二是可以方便地获得银行贷款。国企产出大约占1/3,但获得的银行贷款约占70%。三是国企在一些上游产业、基础服务业形成寡头垄断,获得超额利润。四是即便在竞争行业,也有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两道门槛。一些重要产业的准入条件往往为大型企业“量身定制”;而行政审批则和与政府的亲疏程度相关。很多民营企业因此被挡在门外,称此为“玻璃门”。五是政府承担了过多的建设职能,在既有国企之外,通过“融资平台”又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不少民营企业被挤了出去。
  
   实际上企业按所有制和隶属关系被分成了“三六九等”。近年来,为“躲避风险”,国企更倾向于在内部进行交易、形成配套。如为发展电动车,一些央企在自己圈子内组成联盟,大手笔投资,建立产业链,对民营企业形成了市场壁垒。一些银行显性或隐性地把民企看作不可信任的企业群,为规避“政治风险”,有远离民企的倾向。再如,有的地方政府不惜直接出面干预,来“做大”国有企业,甚至强制盈利的民营企业被亏损国有企业兼并。在钢铁、煤炭、民航等领域屡屡出现民企被挤出的案例。
  
   20世纪90年代初“姓社姓资”问题的突破,大大解放了思想,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障碍,极大地调动了经济增长潜力;今天,在特别需要鼓励创新创业、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时候,如果能摘掉企业“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