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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企业自买自用监控设备 致随意篡改监测数据

发布日期:2015-06-15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是环保部门监督企业的有力助手。然而,很多在线监控设备都是企业自买自用,容易导致企业传输到环保部门的数据“睁眼说瞎话”。烟囱里明明冒着黑烟,在线监控数据却显示排放达标;在线设备长期显示同一个数值,现场一看,排放惊人……近期组织的环境监督检查,此类现象屡见不鲜。近日,环保部通报了其中的7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其中包括河北邢台的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南京的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和山东的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等。

长期以来,在线监控设备的采购运营模式一直存在争议。很多地方要求企业安装运行在线监控,用以实时将数据传输至环保部门,但设备的采购运行费用却要自理。一些企业故意购买质量低劣的在线设备,设备运行不正常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虽然各地要求在线设备第三方运营,但由于运行费用还是企业自掏腰包,企业与在线设备运营方沆瀣一气的情况也不鲜见。一些地方虽已出台政策,以财政资金购买运营在线监测设备,但还没有普遍推广。

近年来,自动监测设备的推广,让环保部门能在线实时了解污染源的排放状况,但也让一些企业在自动监测设备上动起了歪脑筋,包括采样探头造假、稀释、修正参数、更换主控模块、旁路偷排,以及故意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编造虚假理由、停用自动监控设施诸多手段。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在线监测数据应该反映企业的实时排放水平,环境保护部多次表示,要严厉打击数据造假。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已对被通报企业做出了相应处罚。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对企业超标排污的罚款之外,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也被严惩。

此次通报案例中,山东省的涉事企业最多。山东的经验,包括了分级共管、严厉的惩处制度、环保公安联勤联动等手段。更值得一提的是,当地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针对监控设备硬件、软件两大类10多种造假方式,山东研发了在线监控设备动态管控系统,切断了主要软件造假途径,将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关键参数在正常范围内固化,实现设备参数、运行状态和监测数据“三同时”监控,并在采样管路加装远程全流程标定系统,实现了对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在线监测或者其他形式的企业自行监测数据,都是企业对自身排放行为的一种监控管理,从中可以了解自己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的排放状况,可能也是企业自证清白的方式。虽然这些数据在线传输到环保部门,但环保部门并不将其作为评价和执法的依据。杨子江介绍,按照目前的要求,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每季度一次,监督性监测数据也将和日常监测作比对。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密监督性监测,以此进一步促进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准确性提升。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污染信息公开的力度,调动公众来监督,是促进企业监测数据准确提升的有效途径。另外,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也要使依法尽责的人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