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帮助企业学习了解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上市发行程序,上市后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制度等要求,同时也对我国私募融资发展以及企业上市前如何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于2009年5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创业板上市发行与私募股权融资”高层对接会,为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国内外上市与融资工作的开展。
本次对接会是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对“2009首届推动内地中小企业融资与多元化上市”高层对接会的主题和内容做了必要调整充实,注重实效性。
本次对接会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主办,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办,中企融资上市联盟网与北京智博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一)创业板上市发行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主要条款解读;
●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主体、股本结构、公众持股、财务要求等);
● 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的程序;
● 保荐人的选聘及作用,上市过程中的中介机构选择与协调;
● 首次在创业板发行股票应提供的主要法律文件;
● 创业板对上市主体独立性的要求;
● 创业板上市审核的重点问题与上市后的监管;
● 创业板上市前改制重组与方案设计。
(二)私募股权融资
● 我国私募市场的现状与今后发展趋向;
● 企业在私募股权融资中应考虑的因素与企业私募的目的分析;
● 私募基金进入企业的方式与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 企业私募融资案例具体分析(以可转换债或优先股形式进入);
●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及融资程序和退出策略;
● 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及贷款要求;
● 上市前的私募股权融资市场与产权交易所。
(三)NASDAQ、东京、纽约、新加坡以及伦敦AIM市场的监管体系、交易规则、融资成本、支付方式及反向并购上市。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6-17日(5月15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 (具体报到地点由会务组于会前一周书面通知)
三、参会对象:
● 各地政府领导、发改委(上市办、金融办)、经贸委、证管办;
● 各地中小企业服务局、高新产业园区等负责人;
● 中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
● 产权交易所(中心)、证券公司、资产评估、创业投资公司、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
四、本次会议部分拟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国家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中国证监会、纽约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安产权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德衡律师事务所、嘉富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优势资本(私募融资)有限公司等有关领导及负责人。
五、相关费用:
会议费22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场租费、接待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在4月30日前交纳会费者,会务组将减免部分会费,均按1900元/人收取。
主办方将在会议期间组织专家为参会企业免费进行咨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653606
协会联系人:葛老师 田老师
报名电话:010-86380350
报名联系人:吕兴军
报名传真:010-68636355
网 址:www.ca-sme.org
www.zqi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