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担保须知
发布日期:2010-11-12 作者:张成强
一、受理担保有哪些条件?
1、申请担保企业为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民营中小企业;
2、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企业讲诚信、经营管理好、资金回笼快,还贷能力强;
3、每笔贷款担保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万,不高于1500万;
4、一般只提供一年期限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和临时周转贷款担保。
5、企业能落实反担保条件。
二、怎样获得担保贷款?
第一步企业直接向合作银行或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或信用社经过对该企业了解同意贷款后向担保公司推荐担保客户;或者,企业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担保公司经过了解同意担保后向银行或信用社推荐贷款客户;
第二步 担保公司对银行或信用社的客户,经过初步了解,判断是否同意为其担保,如果不同意担保,将给企业一个回复;
如果同意担保,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 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善的《企业申请担保书》(担保公司提供格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验资报告书》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贷款证》及《贷款卡》复印件
7、前三年度审计报告及上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8、已有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9、已有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10、企业或项目的其他重要证明材料(如:买卖合同、生产经营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等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主管身份证复印件;如公司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事项,尚需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
13、商业计划书(内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简介、今后两年发展规划、本次借款用途和还款计划等)
14、反担保措施的有关材料
15、企业本年度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16、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步 担保公司的业务员根据对企业的调查了解和所收集的资料写出评估报告,报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评审;
第五步 企业经过评审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
1、与银行或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2、与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委托合同》和《反担保合同》
第六步 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或信用社共同监督企业资金运用状况。
三、受保企业有哪些义务?
1、受保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贷款资金,不许挪作它用;
2、受保企业每月向担保公司报送财务报表;
3、担保公司对保后企业进行跟踪监测过程中,受保企业必须积极配合;
4、受保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通告担保公司:
(1)经营机制变化;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抵押权利发生争议;
(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