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发布日期:2013-05-24 来源:金融时报
在天津、辽宁、山东、贵州等4省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新型金融组织。在填补县域金融服务空白,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小额贷款公司有积极作用。财政部对试点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执行县域金融机构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即试点地区符合监管条件的县域小额贷款公司,其涉农贷款年度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以上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
据介绍,财政部今后将继续研究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财税政策撬动社会资金投向中小企业的杠杆作用。一是综合考虑中小企业贷款重组减免、呆账核销和绩效评价等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的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因素,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特别是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政策;二是在联席会议框架下,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规范和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其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同时继续指导和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在强化政策执行、巩固政策效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和进一步细化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导向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四是结合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研究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与既有政策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