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企业获准发行私募债
发布日期:2013-07-1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沙7月12日专电(记者阳建)据湖南省金融办日前发布的消息,中国证监会已经同意湖南省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省内中小企业可通过深沪交易所备案发行私募债。
(本文来自:中国证券网 ,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cnstock.com/v_news/sns_yw/201307/2653986.htm)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具有审批周期快、发行期限长、资金用途灵活等特点。据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深沪交易所签署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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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2日,中小企业私募债全国试点启动。统计数据显示,一年多来全国共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211笔,募集资金总额254亿元,平均单笔募资1.2亿元。湖南省金融办表示,此次获批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资格,对进一步改善湖南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业务参与资金门槛低而风险比较高。如果市场对企业不认可,私募债发行难度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