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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济部门官员:服贸协议对台中小企业也有益处

发布日期:2013-12-2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台北12月19日电(记者查文晔田颖)台湾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副负责人卓士昭19日表示,服贸协议不只有利于台湾大企业,对中小企业也有益处。
   
   卓士昭是在台湾立法机构于当日举行的第十三场《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公听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介绍说,在服贸协议中,大陆对台湾开放的项目并非只有金融、电信、运输等适合大企业经营的服务业,还有许多适合中小企业经营的行业。例如电脑相关服务、一般商品零售、市场调查、摄影、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影印、笔译和口译、录音录影带分销、旅行社、建筑物清洁和环境服务等。
   
   卓士昭说,根据以往经验,许多台湾中小企业业者,赴大陆发展以后,因为有广大市场支持,都可以淬炼发展成为大型企业。例如象王洗衣、都可茶饮、85度C,丽婴房、自然美等,都是中小企业获利的例子。此外,根据服贸协议,未来台湾业者在福建经营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持股比例可达55%。这对台湾中小企业发展是一大利多,其所生产、贩卖的产品都可通过这些台资控股的网站卖到大陆全境。
   
   会上,台大陆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王郁琦、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也分别发言,介绍服贸协议对台湾广告(广播电视广告除外)、市场研究、邮寄名单编辑等服务业的正面影响。
   
   王郁琦表示,大陆在加入WTO时已开放外资设立独资子公司提供广告服务,服贸协议有助于吸引陆资来台投资及参与经济整合。两岸文化相似,台湾广告业具有科技应用及人才服务优势,台湾业者有望利用大陆广阔市场,进一步壮大实力,并拓展世界市场。
   
   他表示,台湾广告产业已进入成熟阶段,在广告效果、品质及创意能量方面略胜一筹,具有差异化利基与竞争优势。借由陆资进驻,将有助于扩展产业规模,增加台湾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