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立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4-01-14 来源:台海网
导报讯(特派记者 黄智敏 易福进/文 黄少毅/图)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徐谦在报告中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1项,通过8项;审查批准福州、厦门市法规5项;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12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5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5项;组织办理代表议案39件、建议81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徐谦说,新的一年,要紧紧围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紧紧围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修订旅游条例、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人口计生条例、征兵工作条例,还将开展平潭开放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湿地保护、食品安全等立法调研,条件成熟的适时提请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还将支持福州、厦门做好立法工作,发挥特区立法的试验先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