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将成中小企业资金供应主体
发布日期:2014-01-16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于丽爽)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国性问题。在昨天的市政协记者会上,中国人民大学产业政策与企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马光远委员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将破解资本市场上供应主体不足的问题,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将成为中小企业资金供应主体。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民营银行能够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因此,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意味着长期以来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供应主体不足问题,将因为民营银行而破局。民营银行、乡镇银行今后将成为中小企业资金供应主体。
“20多年来北京一直在探索,除了传统的融资方式跟银行合作以外,北京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做了很多尝试。”马光远说,这些年来,北京一直在做“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工程”,联合多个部门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金融危机以后,本市又出台了“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产品”,多个中小企业打包贷款,然后再分解给各个企业。近年来,本市又出台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它的杠杆作用非常大,有60多家中小企业得到扶持。在大的金融产品方面,本市推出了“1+16+100”工程等,多部门联合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上述政策影响下,在近两年的全国中小企业创造力排名上,本市都位居榜首。
近期,本市又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条例的基础上,将把以前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宝贵经验集合起来,进行法律法规的清理,使其制度化、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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