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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限额银行说了算

发布日期:2014-05-28      来源:《企业导刊》
近日,银监会和央行联手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10号,下简称10号文),试图规范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 
   10号文延续了此前银监会的86号文和央行的5号文的基调,从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出发,对有针对性的问题细化了规范,涉及客户身份认证、信息安全、交易限额、交易通知、赔付责任、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和行为、银行的相关风险管控等。 
   86号文是银监会于2011年8月下发的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有关规定,5号文则是今年1月央行下发的关于加强银行卡管理业务的有关规定。 
   一位不愿具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表示,10号文整个文件重点指向的是快捷类支付业务合作,重申86号文的一些观点,并提出更加具体的签约要求,跟前一段时间,先是有个征求意见稿、而后下调快捷支付额度、停接口等举动是一脉相承的,为的是通过限制快捷支付封堵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成长空间,把它们牢牢固定在线上小额支付领域。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银行这么做主要是出于防控风险、从消费者利益出发,但究竟风险有多大,并没有量化的标准。各家支付机构的规模和风控能力不尽相同,采取一刀切的方法难免武断。这项规定是将权力下放给银行,银行根据各家支付公司和客户的情况具体自己确定限额和期限,这也符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精神。 
   中金公司银行业研究团队:继四大行下调快捷支付的支付限额后,此次10号文提到了两点,可能会对快捷支付,包括余额宝等的申购产生影响:第一,快捷支付用途受限。10号文指出,“银行应构建安全的网络通道,制定安全边界,防止第三方机构越界访问”(所谓越界访问,指快捷支付的功能超出了银行的授权范围)。据了解,银行普遍对支付接口的用途设定一定的限制,比如只能用于缴纳水电煤气费,但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操作中存在扩宽支付接口用途的行为,比如将之扩宽到购物。 第二,快捷支付开通受限。10号文指出,“首次建立业务关联时,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双重身份鉴别”。而实践操作中,开通快捷支付时一般只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身份鉴别。增加银行的身份鉴别,会影响开通快捷支付的便捷性和客户体验。 
   某大型券商的银行业分析师:客户和交易信息是大数据环境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重要资产,如果未来被迫和银行分享,将影响第三方支付公司这些数据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