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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5年底前建成统一政府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13-03-21      来源:《企业导刊》
财政部:2015年底前建成统一政府采购平台
   
   文/曾异香
   由财政部制定的我国首个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规划《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于近期公布。根据该规划,到2015年底,财政部门将分三步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据了解,这是一个中央与地方系统相对独立运行,但全国基础数据统一集中共享的大型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
   据悉,该系统建成后,将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招标投标以及供应商及商品、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相关信息记录。通过“一站式”信息聚合和检索,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回答为什么要突出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时表示,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实际上也指明了当前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重点内容与突破方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化不仅给西方发达国家带来了公共管理上的深刻变革,也推动了各个国家或地区统一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从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开始,逐步采取电子采购、电子竞标和采购卡等新型采购方式,有效整合了政府信息资源,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欧盟的“电子欧洲”行动从互联网上公开招标信息,到运用电子签名的电子采购,确保了欧盟内部公共采购市场的统一与采购活动的安全高效运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与发展,以公开竞争为核心、“管采分离”机制为支撑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当前迫切需要以推进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高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全国市场的统一与规范。
   据悉,目前,全国36个省市和大部分地市都建立了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系统,但信息化水平不一致、发展不均衡。大部分省市的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不衔接,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交易平台不统一;少数省市如上海、浙江等地,虽然已按管理与交易相统一的系统架构进行大平台建设探索工作,但建设目标特别是与中央及其他地方系统衔接的标准还不明确。各地信息化水平的不一致直接导致管理水平的差异化,也制约了政府采购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为此,从2010年开始,财政部先后组织浙江、安徽、天津、辽宁、河北、河南、山东等10余个省份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以及中央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了全国政府采购系统建设需求论证工作。在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布了《总体规划》和《数据规范》,明确了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及数据标准,以保证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功能
   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包括五大功能:
   信息服务功能——以政府采购信息服务门户网站为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招标投标以及供应商及商品、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相关信息记录。通过“一站式”信息聚合和检索,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监督。
   监督管理功能——通过运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全面的监督管理功能。科学设计管理流程、控制节点,建立严密的系统内控机制以及与执行交易平台的协调互动,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从预算管理到采购计划、采购实施、方式变更、合同管理、统计分析、诚信体系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对监督管理、执行交易重点环节和关键业务的实时监控和自动预警。
   电子交易功能——通过运用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和全国共享基础数据库,为各采购主体提供安全高效的全流程电子化业务操作功能。采购人可通过网上电子竞价、实时价格比较的方式采购货物及服务,采购机构可对采购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并实行电子化评审,供应商可一地注册、全国各地参与采购活动,评审专家可实行电子评标及跨区域评标。相关执行交易信息可实时传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
   决策支持功能——通过建立分析预测、监测预警、政策分析等数据模型,结合宏观经济数据,科学分析政府采购发展趋势,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更好地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及财政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协作共享功能——通过运用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和统一数据交换标准,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相关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国家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丰富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功能。
   在统一的全国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下,中央本级与省级政府采购系统实现基础数据共享。中央本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主要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和政府采购信息服务门户(中国政府采购网)三部分组成,并根据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进行网络间信息交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主要处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日常业务,包括计划管理、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以及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管理子系统的部分功能。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主要处理政府采购执行交易业务,包括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电子商场)子系统,以及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管理子系统的部分功能。政府采购信息服务门户即中国政府采购网,是执行交易平台的入口,提供信息公告、代理机构注册、评审专家注册、供应商注册、商品注册等服务功能及运维服务支持。
   内容
   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标准化体系、两个业务处理平台、四个共享基础数据库、八个主要子系统。“一个标准化体系”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系统功能规范、技术规范、数据规范,在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各地根据管理实际进行系统建设及信息交换。“两个业务处理平台”是指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中,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交易两个业务处理平台。“四个共享基础数据库”是指建立全国互联互通的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八个主要子系统”是指计划管理、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电子商场)、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信息服务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