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业组织改革和发展
发布日期:2013-01-31 来源:《企业导刊》
论行业组织改革和发展
文/王进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改革,行业协会应运而生。特别是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催生了工商联领导下的行业组织(协会商会)(以下简称行业组织)。行业组织作为一种重要的中介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其作用更是政府和其他组织不可替代。但是,由于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改革和发展存在诸多问题。
行业组织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不断完善之中,行业组织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及原因主要有:
认识还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行业协会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行业的助手,忽视其代表行业利益的重要作用。二是认为工商联是政治组织,不应主管行业商会。
作用不够明显
政府对行业协会的监督基本上靠年检,而目前年检大多流于走形式,所以许多名存实亡的行业协会得以继续保留外壳。行业商会在工商联的领导下,虽加强了监督工作。但是,与行业协会一样,对行业商会监督的力度和内部民主都还急需加强。
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按部门、地区、所有制而设立的行业组织,自成体系,小而分散,“一业多会”;企业多头入会,无所适从,常感不堪重负。同时,行业组织分布也呈现出不平衡的特点,目前主要集中在工业、商业和建筑行业等传统产业,而一些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领域则“空白”较多。
注册登记较困难
近年来,对行业组织的注册登记和管理,国家和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定:授权工商联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工商联领导的行业商会,会员几乎是属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或投资人,尽管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活力较强,但仍不能全部依法登记注册,部分行业商会仍不具有法人资格,活动领域和方式都受到限制。
自身素质亟待提高
一是行业组织实力不强,缺乏资金支持会务活动;二是行业组织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工作人员兼职较为普遍,人数较少,人才缺乏,专业性不强,整体素质偏低,影响了协会(商会)的服务工作与健康持续发展。
政策仍需完善
《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财政等部门要根据税制和行业协会改革进展情况,适时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协会加快发展。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反映:一是政府对行业组织已有的扶持政策落实未完全到位。主要是公益捐赠的减免税待遇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缺少其它的政策扶持,如政府设立行业组织发展基金等。
加快行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国内市场竞争日益充分和全球竞争压力对行业组织功能的巨大需求,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国际经济交往的实际需要,加快改革和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和新颁布的《全国工商联章程》的要求,特提出8点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工商界的行业组织要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工商联
按照党和国家的定位,工商联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当前,要求行业协会,特别是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行业建立的行业协会,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工商联,不仅对加强工商联工作,而且对于推进工商联联系和指导行业组织的整改和新建,进一步理顺行业组织的管理体制具有重要作用。
继续推进政府部门与行业组织的“脱钩”工作
要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办公等方面彻底脱钩,适时停止办理政府部门主管的行业组织的筹备申请和成立登记。同时,加强行业组织的整改,对三年以上未开展活动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乎要求的,依法注销。
剥离政府部门部分业务主管职能
将政府各个业务主管单位的一部分业务主管职能剥离出来,逐步交给工商联主管,仅保留其对行业组织产业发展、行业规划等行业指导和监督职能。
充分发挥作用
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将行业统计、行业规划、行业调查、组织行业会展招商、发布行业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开展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评定等职能转移或委托给行业组织承担;在制订涉及行业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主动听取行业组织的意见;召开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应通知行业组织参加,在融资服务、维护权益、抱团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加大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对符合发展方向的行业组织要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主要用于对专职人员的培训、支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绩效评价激励体系等;设立成立发展基金会,为行业组织的发展募集社会公益资金。制定和落实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承担事务的,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加强服务管理
成立由市发改委牵头,民政、经委、商委、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税务、工商联等部门参加的行业组织改革发展协调小组,负责行业组织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协调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依照各自工作职能,依法做好对行业组织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
尽快制定法规
应实行“一业一会”、“一品一会”的原则,尽快制定行业组织法规,进一步确定职能,包括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中介等。
加强自身建设
突出会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权威,以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并按照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会长等领导机构和领导班子,再由理事会聘用秘书长及其专职工作人员。要实行企业家办会的方针,坚持按照党领导、政府帮、民间办的原则,引导行业组织成为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会员服务的民间组织。
总之,工商界对行业组织的需要变得十分迫切。认识其作用,突出其地位,明确其职能,规范其行为,加快其发展,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愿望,也是行业组织自身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我们相信,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行业组织必然会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走出中国特色的行业组织发展道路,我市行业组织也一定会加快改革进程,加快发展步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重庆市委统战部经济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