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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用“铁规”“铁腕”实现节能减排指标

发布日期:2014-10-30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吕文斌9日在解读时说,我国将把节能减排作为向环境污染和低效浪费宣战的有力武器,通过加强节能减排行政问责等手段,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吕文斌说,"十二五"前三年(2011-2013年)我国节能减排取得进展和成效,但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在思想认识、工作进度、政策机制、基础能力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行动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只要实现以上目标,那么就能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任务。"吕文斌说。
   在谈到完成难度较大的节能指标时,他说,按今明两年我国GDP年均增长7.5%测算,今后两年需节能3.2亿吨标准煤。为此,将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结构调整措施,节能1.69亿吨标准煤;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技术产品等措施,节约1.47亿吨标准煤;通过推广能源管理体系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
   吕文斌说,一些地方对节能减排工作认识不到位。中央提出不要简单以GDP论英雄,要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效益。但一些地方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尤为明显,有的认为节能减排是对经济发展"做减法",对淘汰落后产能决心不大,有的甚至还在上一些高消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说,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国务院领导同志将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限制新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同时,设置能源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的"天花板",适当调减雾霾严重地区和能耗大省能耗增量。
   解振华说,为强化节能低碳目标责任,我国将开展节能和碳强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现场评价考核,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国务院领导同志将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限制新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为控制能源消费增量,我国将适当调减雾霾严重地区和能耗大省能耗增量,适当调高经济欠发达地区需求,将能耗增量分解到各地区,并加强预警调控和监督检查。
   此外,我国还将完善能源价格政策、环保收费政策,加强对节能低碳企业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有利于低碳发展的金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