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河北省全面启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现场会在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召开,标志着河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全面启动。今年年底前,河北省将对所有燃煤发电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和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须全部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已经被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于大气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的河北省而言,关键是解决好煤的问题。在河北省每年消耗的约3亿吨燃煤中,燃煤电厂用量在1亿吨以上。近年来,河北省电力行业不断加大治污投入力度, 2014年,全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35.7%和41.2%。尽管减排效果明显,但污染排放总量仍然较大,还存在不小的减排空间。
据了解,河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完成后,主要污染物可在现有排放量基础上减排50%左右,这对河北省大气质量改善至关重要。
明确超低排放时间表
“在目前大面积煤改气难以实施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改造逐步实现煤炭清洁利用,使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既是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改善大气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突破环境容量制约、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说,河北省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打响控煤歼灭战,此次启动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是重中之重。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按照“以大带小、分类推进”原则,对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实施改造和治理,科学合理安排机组改造时序,2015年底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对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将逐一确定技术路线图和时间表,抓紧组织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年底前改造完成并投入运行;对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包括企业自备燃煤发电机组),统筹考虑淘汰落后产能、天然气替代等因素,抓紧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改造计划,年底前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或改造后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坚决予以关停。
与此同时,河北省还将加快热电联产“以大代小”建设进度,逐步关停淘汰小型燃煤机组,并严格燃煤机组准入控制,新建和在建燃煤发电机组须同步建设先进的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限值。
多方面加强政策激励
此次现场会的召开地、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早在去年11月就实现了超低排放。裕华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邸向东介绍说,相比改造之前,预计单台机组每年可实现烟尘年减排160吨、二氧化硫减排2300吨、氮氧化物减排4400吨。
河北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主任科员
王佳告诉记者:“经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河北省已有20家电厂41台机组实现了部分污染物超低排放。”
“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和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全部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河北省将加强政策激励和约束,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殷广平表示,可以说,燃煤电厂改造工程投入大、时间紧。
据殷广平介绍,河北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激励,建立奖补机制,在资金奖励、排污费征收等方面研究支持措施。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电价补贴政策,对通过补贴电价环保审核的企业,要及时足额补偿到位,让企业尽早享受电价补贴。
更严地方标准将出台
据悉,河北省质监局、河北省环保厅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求,正抓紧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河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明确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限值,为加强企业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河北省政府还将把各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完成情况,纳入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内容,以严格考核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河北省大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情况进行调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快改造进度。
与此同时,燃煤电厂还签署了企业环境管理自律承诺书,各企业要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自律体系,自觉履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自我环境管理,增强社会环境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