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关于举办 2014年高级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9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关于举办 2014年高级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改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我国将继续推进行政管理、财税、金融、价格的改革。未来的20年,将在改革创新、加快开发、扩大内需、新型城镇化和现代服务业五个方面,铸就中国经济新的升级版。
随着我国经济30年来的快速发展,全面理财服务的需求增长迅速,专业理财将成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金融业务之一。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三级已在全国进行统一鉴定考试。八年来,培养了40万人的专业人才队伍,在全国产生了十分积极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为缓解各类金融机构对专业理财规划师的迫切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理财规划专业水平,加强理财规划人才队伍建设,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定于2014年在北京举办高级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试点认证培训班。请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风险管理与投资规划
(二)收购与兼并及价值评估
(三)各国资本市场概述
(四)国际税收筹划
(五)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
(六)证券投资中的理财规划
(七)理财方案制订与执行程序
(八)信托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九)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与创新
(十)实业投资理论与实物
二、申报条件与培训对象(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19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或者中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13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银行的个人业务部管理人员、培训经理、业务经理和理财专员;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和客户经理;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业务经理及相关人员;投资中介公司、咨询公司、理财公司及经纪公司专业人员;贷款担保机构、贷款中介机构和银保工作专业从业人员等;提供理财咨询的其他专业人员,如律师、会计、注册会计师等;对理财规划有兴趣、有意成为理财顾问的人员。
三、证书介绍
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我国迄今唯一直接面向我国理财规划专业人员颁发的国家级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并按照国际公约可在全球150个国家互换互认,是金融行业领域的重要认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职业资格一级等同于职称认证序列中的副高级职称,纳入国家人事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福利待遇。在不同城市与地区及不同机构享受不同程度的入户、入学及政府津贴等各类优待。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四、师资团队
特邀在金融、理财和中小企业服务领域的理财主管部门、负责人,理财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实战财务专家、资深法务专家、优秀企业及相关机构高管联袂授课。
五、报名办法
各企事业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申报人员务必于开班前一周将加盖公章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二寸免冠蓝底正装照片5张)发送至会务组,会务组将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审定,由组委会负责通知培训报到地点、乘车路线等相关事宜。
六、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张老师 康老师
监督电话:010-88653606 传 真:010-88653646
电子邮箱:xdfk@ca-sme.org
承办单位:北京国科联培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刘鹏
报名电话:010-52691305 13520388893
传 真:010-63332240 电子邮箱:catsi888@163.com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2013年12月10日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