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回应:监管部门未调整中小板IPO审核标准
发布日期:2010-07-0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于海涛 杨颖桦
近几月来盛传的IPO利润标准上调消息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7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回应此事,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本报表示,监管部门并未调整相关审核标准。
此前有消息称,中小板的内部审核标准在6月18日已经通过证监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审核标准已上调到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超过5000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
本报记者了解的信息显示,此前确有发审委委员提出过此项建议,但一直未被正式采纳。与此同时,创业板上调IPO审核标准的传言也流传坊间,称拟调高至“报材料前三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3000万元”。
一位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传言提高IPO利润标准可能是因为,企业规模太小,则存在财务操纵、包装以及虚假陈述等情况的可能性就会加大,这也反映出市场对此方面的担心。
另一方面,目前创业板发审中对企业的成长性要求更为严格。
创业板:成长性要求趋严
本报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目前创业板发审已经对发行人成长性的要求较初期更为严格。
比如对于最近一期净利润存在明显下滑的,要求发行人提供经审计的能证明保持增长的财务报告,或者作盈利预测,且盈利预测必须是根据已签订的订单情况。
其中,对何为“明显下滑”,相关部门也作出明确界定,即最近半年净利润不足上一年度同期净利润的50%,或者前三季度不足前一年度同期75%。
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在一次保荐人培训会议上明确表示,目前发行人成长性背后存在隐忧,需要保荐代表人对其毛利率逐年上升背后的内涵更多关注,比如是否存在财务操纵、包装以及虚假陈述等。
但创业板对于成长性更加严格的要求与传言中的提高标准是两码事。
创业板拟提高IPO审核标准的传言最早出现在5月份,当时盛传的方案是,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超过3000万元。另一说法是“报材料前3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0万元、上发审会前一年净利润原则上不少于3000万元”。
2009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对拟登陆创业板公司的业绩条件提出两套标准:一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一位券商投行部老总对本报记者表示,创业板由于财富效应诱导,小规模公司可能更容易存在粉饰业绩、财务报告等情形,这是一种合理推测。
此前被否的公司中也的确有几单小型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1个亿以下。比如北京侏罗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2009年的营业收入为5763万。
“我不单指某家公司,但因为企业收入规模小,容易被操控业绩,无法准确判断实际业绩情况。”该投行部老总说。
中小板:维持原标准不变
除了创业板之外,此前消息言之凿凿表示,证监会将拟登陆中小企业板公司的IPO审核标准上调为: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超过5000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且该方案已于6月18日通过证监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
之后甚至出现更为“高调”的传言: IPO材料申报前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拟上市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上发审会前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且称有些投行已经按此标准操作。
传言数据因为远高于现行标准而受关注。目前中小企业板IPO正在执行的标准是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其中对发行人在净利润方面规定的要求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这意味着,传言消息不仅大幅提高了对三年累计净利润的要求,还增加了一条新标准,即最近一年净利润。
“IPO办法是很高规格的规章,如果要修改也要经过相关程序,比如预先征求意见,不太可能通过窗口指导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方式太不正规了。”一家A类券商的投行部老总听闻此传言后对本报记者表示。
在他看来,市场传言提高IPO的相关审核标准也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有些规模太小的公司会存在上市后业绩变脸的可能性,市场预期监管部门会在IPO方面提高标准。
7月1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对此传闻正式作出回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并未调整相关审核标准。